許常德:愛一個人,對他好本就天經地義,堅持的是永不分開,不一定是愛。

pablo (23)

溫柔的分手

我男友很好,可是我喜歡上別人了,找了個理由跟他提分手,但他不肯,有和平分手的好辦法嗎?

男友雖好,但不到愛情的沸點也是枉然。愛不需要同情,同情不是愛。硬要勉強自己愛一個人,是對被妳同情的人的一種侮辱。妳喜歡上別人,又能對男友提分手,已達戀人該盡的體諒。

而把感情當成一輩子不能放掉的人來說,可以不愛對方還繼續保有這個殼,最大誠意就是犧牲了自己的情欲。突然愛上一個人是很有可能的,後來不愛的機會也很大。發現不愛以後,又長期復燃不起來,認命的人就不吭聲也不改善,不認命的人不少走入地下情。但

也有像妳一樣的人,選擇坦承。

我們太缺乏愛的教育,以致於仍被大口號壓得死死,到底該誠實告訴對方自己的感覺,還是不管如何都不能不愛?一定要毫無距離的分享彼此的一切,雙方往往都很累、都不信任、都會抱怨、都沒新鮮感,甚至連對方不愛了都不准。這個不准其實是一種暴力,逼

不愛的人愛妳。

如果說不愛了,就會被解釋成無情和不忠。那誰還會講真話?每個人都有讓別人愛上妳的責任,要達到這個責任就要很有魅力,不能強迫或規定,否則就是逼別人對妳作假。

能不能和平分手,要看你們程度相不相當。妳已經做得很好了,剩下的要等他領悟。或許有人會告訴妳「這樣做會後悔」,其實後悔又怎樣?比起很多在婚姻裡擺爛的人來說,

堅持的是永不分開,不一定是愛。

如果不能和平分手,也不要遺憾,分手最能看出人在愛裡的真面目。愛一個人,對他好本就天經地義,分手時能尊重又溫柔的人,才會讓人一輩子都忘不了。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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