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攤販被控肇事逃逸「想找回清白」,10年來她「自學法律」終於成功破案!
新北市一位張姓女攤販10年被指控肇事逃逸,雖然她努力提出不在場證明,但仍然被判有罪。她為了澄清自身清白,10年來苦讀法律,重新申請再審,終於調查出其中真相,獲判無罪!
▼2007年時,水源市汀州路旁,一名朱姓的七旬老婦被電自行車撞倒,警方採信3為目擊者提供的車號「DNX-○○○」,認為肇事者就是平常騎這輛電自行車的張婦,並依過失傷害與肇事逃逸將她移送法辦。
▼不過張婦澄清說,事發當時她正在3公裡外,新北市永和的智光市場擺攤,但警方不信她說詞。張婦說:「我清清白白的,我的人生不能有污點。」開始苦讀法律,10年內聲請再審7次,提出許多詳細證據佐證,但始終沒洗清冤屈。
直到最近,警方才發現警員首次回報的車號是「DMX-○○○」,和張婦車號「DNX-○○○」僅有一個英文字母之差,得知是當時警員誤植,害張婦蒙受不白之冤!
▼重獲清白後,張婦也開心地跟丈夫慶祝。警方也對張婦表示道歉,並宣稱會重新調查真正的犯人。
張婦的毅力令人佩服,網友也紛紛替她抱不平,表示:「太扯!這國賠告到底」、「一個字弄錯,搞掉人家一輩子!」如果她沒有自學法律澄清,那恐怕就要蒙受一輩子的冤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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