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只要一方不愛了,就可以分手。但分手後一定不要做這四件事。

有一句話說:“戀愛是兩個人的事,但分手卻是一個人的事”。事實上也的確是如此。兩個人彼此確立戀愛關係,需要兩個人情投意合。而分手只要一方不愛了,就可以分手。我們最經常看到的就是,一方提出了分手,而另一方卻仍舊深愛著對方。但是無論再怎麼愛,分手後一定不要做這四件事。


        


1、苦苦糾纏


其實現實中大多數情況也是這個樣子,一方提出了分手,另一方難以置信,苦苦糾纏。可是結局是無法改變的,TA終究是不愛你了啊,再苦苦糾纏又有什麼用呢?對於一個不愛你的人,你這種行徑只不過是更加讓自己沒有尊嚴罷了。


2、以普通朋友的名義留在身邊


如若雙方確定彼此之間不再相愛了,做一個普通朋友沒有什麼不好。但是最怕的就是,明明還愛著對方,卻硬要以朋友的名義留在身邊。看著對方交往新的戀人,強顏歡笑的送去祝福,然後暗自神傷。何必呢?


3、垂頭喪氣、以淚洗面


有很多人,在對方提出分手之後。就覺得生活都是灰暗的,自己的人生崩塌了一樣。其實這樣做於對方來說沒有一點影響啊,因為對方已經不愛你了啊。你要知道你的生活不止有愛情,還有親情友情,還有未來。你這樣做最受傷的其實是你的父母親朋。


4、報復對方


如:被分手後,到處宣揚是自己甩了TA;到處說對方的壞話;做出過激的報復行為。這樣是萬萬不可取的。前兩種行為只會更加證明自己是一個擼瑟,而後一種行為可能會負刑事責任。為了一個不愛自己的人不值得。


        


所以,既然對方提出了分手,那就證明TA確實是不愛你了。對於一個不愛你的人,還有什麼要挽留的。有一句話叫“忘記很簡單,時間和新歡。”所以被分手後,最應該做的就是放空自己,提升自己,以最好的自己去迎接那個你生命中的真命天子/天女。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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