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龍:當了13年新加坡總理還得用故居鞏固政權,我的處境也太悲哀!(內附視頻)

李顯龍今天在國會發表聲明時,回應弟妹有關他想保留歐思禮路38號,以鞏固自己政治資本的指責。

他說:“如果我在做了你們13年總理之後,還需要用這樣具魔法的房子來鞏固我的權威,我一定是身陷非常悲哀的處境。如果新加坡人相信,真有這樣的魔法,那麼新加坡就處在一個更令人悲哀的處境。”

針對裙帶關係的指責,他回應說,妻子何晶作為淡馬錫控股首席執行長,必須對由林文興擔任主席的淡馬錫控股董事會負責,而作為一家公司,淡馬錫控股必須對它的股東負責,也就是王瑞傑部長領導的財政部。

“我有足夠信心,林文興先生和王瑞傑部長清楚良好公司治理的意義。”

他也說,首席執行長由淡馬錫控股董事會委任,這項委任得到總統肯定,而總統顧問理事會會向總統提供建議。“如果何晶行為不妥,我毋庸置疑淡馬錫控股的董事會、總統以及總統顧問理事會,知道他們的職責是什麼。”

李顯揚和李瑋玲早前指責大嫂何晶在未經遺產執行人授權的情況下整理李光耀遺物,指示通訊及新聞部的攝影師為遺物拍照和做目錄,並代表總理公署將李光耀私人物品借給國家文物局。

李顯龍總理國會聲明:

今天,我是以沉痛的心情來到國會發表這篇聲明,解釋我的立場,向國會議員和新加坡人民交代。

過去幾個星期,我與弟弟妹妹之間的家庭糾紛,展露在公眾面前,讓許許多多新加坡人感到非常不安。大家都覺得,家庭失和已經很不幸,更不幸的是,李光耀先生一輩子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精神資產,可能一夜之間就被毀了,而這種精神資產是無價的。大家因此希望我們大事化小,盡快結束這場無謂的爭吵。

大家的這種感受,我完全理解。其實,我何嘗不想大事化小,讓糾紛平息下來。然而,我的弟妹的聯合聲明,談論的不僅是家事;他們還刻意中傷我的人格,敗壞政府的聲譽,影響了人民對政府的信任,我不得不作出回應,駁斥這些毫無根據的指責。

我在英語的演講中,詳細的解釋了這場糾紛的來龍去脈。我還說明,在父親過世後的這些年,身為李家的長子,我尊敬,也願意遵從父親的遺願。我也竭盡所能化解跟弟妹之間的分歧。

身為總理,我必須照顧到國家的利益,讓政府公正的處理李光耀先生故居的後續。在這雙重身份之間,我處於兩難,但我盡力做到公私分明。

身為政府領導人,我在處理這件事的時候,讓自己完全置身事外,把家事和公事分得清楚。

父親過世不到一個月,我就讓張志賢副總理全權處理這個問題;我完全不過問,也不參與。每當內閣討論故居的事項,包括成立部長委員會,我都刻意回避,不出席也不參加他們的討論。

作為家中的長子,我有責任維護父母和家庭的名譽。我的父親在遺囑中把歐思禮路的房屋留給我。後來我發現, 這讓弟妹很不滿。為了安撫他們,我向他們提議,由我將房子轉讓給妹妹,代價是象征性的一塊錢。很可惜,他們沒接受這個建議。

過後,我把房子轉賣給弟弟,並且將我賣屋所得全部捐給慈善,我不想從這個房子獲得任何金錢上的利益。我原本以為,我放棄了房子的權益,置身事外,能夠讓我的弟妹感到滿意。我萬萬沒想到,他們會不顧家庭的聲譽,將家庭糾紛公諸於世,並且對我做人身攻擊,對政府作毫無根據的指責。

作為哥哥,我真的不知道自己還該做些什麼,還能做些什麼。但是作為總理,我知道,我不能夠為了息事寧人,而對他們的指責置之不理,因為這些指責損害了人民對政府的信任,也影響新加坡的國際形象。因此,我必須在國會澄清事實,說明真相,表達我和我的團隊捍衛清廉政治和依法辦事的決心。

國會是議論國事的莊嚴場所,議員可以自由地在這裡向政府問責、作出批判。李光耀先生也曾經面對同樣的局面。多年前,我們父子兩人,曾經因為購買私人房產而招惹一些非議,使政府的信譽受到質疑。當時,吳作棟先生是總理。他要求我和我父親到國會向人民清楚交代,接受議員的一切質詢。

那一場國會辯論,化解了人民對政府的疑慮,使到政府能夠繼續獲取人民的信任。今天,我也要坦坦蕩蕩的接受議員的質詢、問責,這當然包括反對黨議員。我一定要把事情說清楚,以消除任何的疑惑。我們的家事,關系到情緒的問題,很難得到圓滿的解決, 不過我還是希望,有朝一日,我和弟妹能夠和解。

國是為先,我必須維持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向人民保證,這還是一個清廉有效,大公無私的政府,因為這是新加坡賴以生存的最寶貴的資產。對於這場家庭糾紛所引起的困擾、混淆和不安,我再次向大家道歉。我希望這次的國會辯論,將有助於平息這場不幸的風波。我和我的領導團隊,會繼續全力以赴,為大家服服務。

李賢龍:我兒對政治沒興趣

此外,李顯揚和李瑋玲稱李賢龍夫婦有意為兒子李鴻毅從政鋪路。

對此,李顯龍說,李鴻毅已公開表明,他對政治沒有興趣,而作為父親,他也從未推李鴻毅從政。

圖/文:《聯合早報》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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