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為何不能上國道?] 列出的這幾項重點引發上萬網友熱議
細數近日以來重機界最大的抗爭如下:
一、7/1的重機上國道事件
卅六台大型重機昨天上午八點半騎上國一汐五高架北上十四點七公裡,被公警隊攔下,
由於需派多部吊車調離,直到下午一時才完全紓解,也造成上午十時到下午一時,長達十一公裡車速緩慢不到40公裡的龜速。
國道六號也出現十多輛重機,車隊從台七十四線快速道路上匝道後,往南行駛國三接霧峰交流道,再接國道六號下愛蘭交流道後散開;
賴姓騎士在國道三號北上處遭攔停,除被開單,重機也拖吊。
二、7/2的凱達格蘭大道抗爭
大型重機團體不滿立法院早在二○一二年公布施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修正案,
紅牌重機「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的路段及時段行駛國道,至今卻只開放五公裡長的國三甲。
現場集結超過2500名騎士集結於凱達格蘭大道表達抗爭訴求。
面對以上的抗爭,各方網友整理以下幾點給予大家省思。
一、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卻為何遲遲不開放?
因為立法院的三讀條款中有明文規定依據交通部審查結果,這也表示交通部如果審查不合格就無法開放。
而交通部依據飆高的肇事率作為不開放說明:
依據統計,二○○八年到去年,紅牌機車肇事率高於小型車、普通機車,但比大客車、大貨車少,二○○八年是小型車的三倍,去年來到四點三倍,成為新高。
但也表示認同開放,預計本月中邀相關單位和重機團體,進行開會討論,研議用交通量低、肇事率低的國道4號、國道8號來試辦紅牌重機上國道,
但要先經過1年的肇事率、違規率等指標考核,通過後才會開放試辦。
二、依律比照小型車,但違規事件不斷。
卓明君說,大型重機須比照小型車,但近年觀察大型重機「塞車時就變成機車」,會鑽車縫、走路肩。
交通部在今年元宵節國三甲追蹤影片發現,當天東、西向共二七八輛大型重機行駛,卻有一○六件未依規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車距。
除超速外,最常見使用路肩、同車道併駛及違規超車。
車友們常說:台中法官曾經撤銷一張交通違規罰單,並且說明車流是在停止、靜止狀態,不能算是「同一車道違規超車」,
所以警察以「違規超車」開罰是錯誤,判決撤銷裁罰。另台北高等行政法104年度院交上字第68號,上個月宣判也是做此見解。
但重機車友們請注意,這個問答題有重點
(一)擠到前面「併排停車或逕行插入車道」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2款:
「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二)擠到前面過程,注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
「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車輛蛇行。」
也就是說車輛在非靜止不動的塞車路段是禁止這類行為產生。
這些項目違規讓中華民國大型重型機車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理事長洪宗寶也坦承該罰就罰,但希望不要以偏概全。
三、鐵包肉血流成河、肉包鐵會是?
四、經典的應注意而未注意:
平安出平安歸、安全至上一定是交通最大原則,但您有想過一輩子安分守己的開車而衝出的三寶駕駛死亡,法官卻以「應注意而未注意」判定駕駛須負擔巨額賠償嗎?
「應注意而未注意」在這種審判制度下,有多少詐騙過路人的駕駛人,更何況是那些荒腔走板的拍板與毫無廉恥的家屬以刑逼民控訴?!
五、抗爭得利者是誰?
重機得以上國道會是如何?答案是重機承擔費用跟著上揚,造成一般小民也把重機當成奢華的享受。
許多重機車行及租賃業者, 為了自己大發利市 當然要帶頭喊打喊殺,而無知的小民卻跟著起鬨,在未確定利害關係之前(政府對應/硬政策),還是理性抗爭的好。
政府若比照進口車稅、奢侈牌照稅、環保噪音法規...一台Ducati Diavel 原本140W瞬間漲為280W並且負擔鉅額稅收,這可不是一般小民樂見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