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龍毀日人八田銅像 檢起訴請求從重量刑

發生在今年4月的台南烏山頭水庫八田與一銅像斷頭案,李承龍被台南地檢署依毀損罪起訴。(中評社資料照)

  中評社台南6月26日電(記者 趙家麟)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被控破壞台南烏山頭水庫日本技師八田與一銅像,案經台南地檢署偵結,與另名一起犯案的邱姓女子,皆依毀損罪起訴,並認為其犯後並無悔意,惡性重大請求從重量刑。銅像所有人嘉南農田水利會表示將對李提出損害賠償。  

遭斷頭的八田與銅像,迄仍下落不明;嘉南農田水利會、台南市府與奇美博物館全力修復,在6月8日舉行盛大的追思會,包括日本駐台代表等台日各界近500人與會,向修復完成的八田與一銅像獻花致意。  

起訴書指出,李承龍與、邱晉芛兩人因不滿社會上推崇主導興建嘉南大圳之八田與一之言論,共謀毀損台灣嘉南農田水利會所有放置在所屬烏山頭水庫風景區內之八田與一銅像。兩人於今年4月14日下午2時許,駕車入住風景區內之“湖境渡假會館”,並勘察銅像之材質後,隨即前往台南市六甲區某五金行購買線鋸,隨後即駕車返回渡假會館休息。  

檢警調查,翌日凌晨2時許,李、邱二人從會館步行至該風景區內八田與一銅像處,共同基於毀損之犯意聯絡,輪流持前述購得之線鋸將該銅像之頭部鋸斷,並分別取下八田與一銅像之頭部拍照,隨後又將銅像之頭部放回原處,再離開現場。  

又被鋸斷的銅像頭部,被不明人士於4月15日晚上至16日上午5時許間取走後,16日上午5時才被發現銅像遭人斷頭,隨即報警處理,並由警循線查悉上情。  

起訴書指出,另審酌被告2人於上開犯行後,又因個人政治理念之故,於今年5月28日聯手破壞台北市立逸仙國民小學之石犬(業經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起訴),顯見其等犯後並無悔意,惡性重大,是請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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