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們,不要在深夜,找喜歡的人聊天。
女人們,不要在深夜,找喜歡的人聊天。
文|白朵朵
來源|北方有佳人(tonightsaybye)
我曾在深夜做過很多錯事兒,比如:
睡前喝很多水,第二天早上浮腫難消;
稍微有一點餓就去吃東西,吃飽了又睡不著;
喝了很多酒,在無人的大街上醜態盡出;
沒有洗臉刷牙就上床睡覺,時間久了回頭看自己的皮膚和牙齒,恨不得哭出來;
還有,向喜歡的人唐突的表白,第二天起來看聊天記錄尷尬到無地自容。
有人和我講:
人生每經歷一個人,都是一次成長。
勳章是課堂,巴掌也是;
經驗是成長,教訓也是。
如果這麼講,那麼那些深夜裡我輾轉反側、夜不能寐的時刻,都是給我一記記響亮的巴掌。
它們都是教訓,都是我不想再經歷一遍的成長。
人在晚上的時候,總會變得感性和脆弱。
那些不切實際的想法,總會在心底裡瘋狂且放肆的滋生。
那是在一個寒冷的冬日夜裡,我和那個背叛我、睡了我閨蜜的前男友,邊走邊吃冰激凌。
其實我們當時的狀態已經是相見即仇人,畢竟他奪走了我對愛情的所有向往和對友誼的所有篤定。
他一個人,毀了我們三個人的希望。
我本來應該很恨他,實際上我也是很恨他,沒錯。
可是那天晚上不知道怎麼的,我就好脆弱。
看著曾經我們拍下的照片,聽過的音樂,聊天的對話,忽然很想他。
然後,手很欠很欠地撥通了那個熟悉的電話。
他也沒有一點含蓄,直接接通,像是什麼事兒都沒發生過似的和我對話。
我說: 「想出來走走嗎?」
這是我們時隔兩年後的第一次對話,還是我打給的他。
說實話,那天晚上我只是喝了點酒,有點微醺。
聽著手機裡那些傷感的歌,一時間有些失了自我。
我們一邊並排走著,一邊煽情的外放著手機裡張學友的歌,還一起你一句我一句大聲的唱著。
走著走著,我不知道想起了些什麼,眼淚就下來了,他很配合的用手輕輕地擁住我。
彼時,他已經是我曾經閨蜜的老公。
他有家,我在這段關係中充當了當時她的角色。
那天晚上,我像是賭氣似的和他拍了好幾張合影,發在了自己的朋友圈。
後來,還把這些照片發給了曾經的閨蜜,也就是現在的他老婆。
我還特有心機的錄下我們的對話,故意很大聲的問他:
「究竟後不後悔和我分開,是不是她身上完全沒有我的氣質?」
我當時宿醉的狀態,根本不記得發生了些什麼。
但是好在我還是回家了,萬幸閨蜜把我拉黑了。
第二天早上,起床看見朋友圈那一張張像是恥辱柱一樣屹立的合影,還有那些凌亂的對話,我心驚膽戰的後怕。
這都是我在深夜裡做過的傻事兒。
彼時我特別信「日有所思,夜有所夢」,這樣的傻話。
也說過「晚上夢到的人,白天一定要去見他」,這樣的情話。
看過大話西遊裡至尊寶和小夥計的對話:
「昨晚你念晶晶的名字98次。」
「哦,晶晶是我娘子。」
「還有個叫紫霞的你念了784次。」
「......」
「這個紫霞一定欠了你很多的錢。」
我曾痴迷這種故事化的情節,但後來才懂得:
永遠不要在深夜裡給任何人發任何消息,更不要在深夜裡發朋友圈。
因為這些話,都太感性了,經不起現實一星半點的推敲。
它們只是你一時興起的洶湧情緒,和漲潮退潮的海水一樣,總會慢慢的淡下去。
我們總以為半夜想念的人就是內心真正的惦記, 總想著深夜流過的淚就是忘不了的斑跡。
可其實第二天,天一亮,用水洗把臉,我們會忽然發現:
那個以為這輩子都過不去的坎兒,不知不覺已經過去了;
記憶裡的那張臉已經模糊的可怕,甚至連輸入法都已經不記得那個名字了。
你會感嘆,時間過得可真快,真的。
昨夜把雙眼皮哭成了單眼皮,今早起來,就不知道淚點在哪兒了。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我們都太習慣把自己短暫的悲傷無限放大,都願意把暫時的難過誇張化,願意把無處發洩的感受寄托在一個人身上。
想著他在和自己說話,於是一下子把心裡那些話,那些受過的委屈好像通通在腦海裡幻想著揮發。
是有多愛、多捨不得嗎? 並不是的!
我們的眼淚不是因為這個人而流的,他只是情緒抒發的一個藉口。
就像是陳奕迅在《十年》裡唱的: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知道你的眼淚,不止為我而流,也為別人而流。」
我們的眼淚,真的不如我們想象中的值錢。
從頭到尾,我們夜裡想的人換了幾撥。
從始至終,我們愛過的人一個接一個。
不要在深夜裡,發任何情緒化的朋友圈。
否則在第二天早起時,你會想殺掉那個昨天矯情到死的自己。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