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談好賠償,事後卻愛理不理!?到底原廠估價費用有誤,還是給人方便當隨便呢?

社員 蔡©服 在 爆廢公社 發表

不好意思,實在是遇到棘手事件了,想請各位廢友幫幫忙...

事情這樣的.........在今年106年5月20號的時候,我跟這位宋小姐在國道上發生車禍,當下雙方沒有酒駕等不足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的情形,所以在下交流道做完筆錄後就各自離去了...本人因為工作的緣故,所以在5月27號的時候才到嘉義北港路上的福特原廠估價...估價完後將估價單傳給這位小姐 ,然後就開始了這一連串的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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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估價單之後她態度非常消級,不接我的電話,然後我用別人的手機打就接了?

再來Line不讀也不回,喔!她是說她手機沒繳錢,所以沒網路,好吧~那看到未接來電也該禮貌性的回電吧??

然後找了一個什麼她的哥哥打給我,說能不能分30天兩期來還,我當下說OK啊!! 沒問題!!所以是15天一期嘛?他說對~

因為他妹妹剛到一個新的地方人生地不熟,所以要點時間賺錢,我當下沒第二句話一口答應,然後時間來到了今天6/18 說好的分期付款?

我知道今天是禮拜天,所以我在禮拜五的時候就提醒她,看她要不要先把款項匯過來(早個兩天應該可以吧...?)

然後又是同樣的情況 Line不讀不回,電話不接不回撥,直到我傳簡訊給她(好吧 就當作她沒繳電話費吧!)跟她說我一定提告!! 而且會把這件事上網路她才願意出現...然後開始跟我灰說,她只有撞到我的後保桿沒撞到下巴???

不知道保桿跟下巴只在樓上樓下嘛...?更何況要認真說,它們就是在一起的不是嗎!!??

再來說我因為看她年紀小,所以欺負她,要坑她的錢!?

小姐...妳今年也23歲了吧...?

大學都應該要畢業了...接下來我說要提告,然後她大小姐跟我說,要去就去吧!

唉...現在的人都是這樣處理事情的嗎?

所以想請各位廢友幫幫忙,如果有認識這位宋小姐的,麻煩跟她講,請她不要這樣,說到麻煩做到,謝謝!

P.S據說是桃園人,現在好像在墾丁擺攤工作的樣子,再麻煩大家了,謝謝 。

{原文截圖}

網友回應:

保險理賠,出險辦一辦保險公司自然會代位求償有些錢不要省

Mars 

9500元要提告求償,難啊!再來被告可以主張在居住地的法院執行,所以如果你離很遠的話,光跑就累死了,感覺是吃定你了...

小融

其實 有保代位的話 讓保險公司去搞就好了

御用媬母

擺攤通常都沒有薪資帳戶,所以你告他也沒有辦法強制執行扣薪,除非他名下有財產,但23歲會有什麼財產呢?總結就是她可以吃定你擺爛了(T▽T)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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