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騎摩多撞木枋摔死 遺孀訴南北大道獲賠16萬

官員騎摩多撞木枋摔死 遺孀訴南北大道獲賠16萬

(怡保16日訊)選舉委員會官員於兩年前騎摩多在南北大道行駛時,不幸撞上跌落在路面的木枋斃命,他的遺孀入稟法庭起訴南北大道公司勝訴,獲賠15萬8961令吉61仙。

死者卡馬裡是於2015年4月29日上午11時45分,乘坐摩多途經南北大道南下方向342.7公裡處,卻因為遇上意外慘死現場,遺體較後送往打巴醫院解剖,死者弟弟及一名目擊證人針對此事作出投報。

死者遺孀哈娃麗雅娜的代表律師蘇克迪星在庭外告訴媒體,他於2016年10月入稟法庭起訴南北大道公司,要求賠償30萬令吉;案件於今年5月22日開審,地庭法官僅用一天時間審訊,傳召了5名證人供證,包括查案官、原告及3名來自南北大道公司的證人。

“法官裁定意外事故屬於南北大道公司的疏忽,沒有及時移除跌落在大道上的木枋,需負上100%的法律責任,必須賠償14萬5961令吉61仙、10萬令吉喪偶賠償及3000令吉安葬費。”

他說,南北大道公司尚未提出上訴,上訴的話,也要繳納一半的賠償金額。

兩名孩子年齡分別是8歲及20個月的哈娃麗雅娜獲悉勝訴後,感到滿意, 她認為,南北大道公司有責任清理大道上的障礙物,避免再次上演不幸事件。

此案由怡保地庭法官蘇麗達柯主審,而南北大道公司的辯護律師是西蒂艾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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