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挽回婚姻,我在老公湯裡下藥.沒想到他竟說出一個天大的秘密!原來過去我曾被…….我才是最不要臉的人啊!
如果說,世界上有一種藥能讓你忘記曾經愛過誰,你會買嗎?接下來這篇故事或許有些奇幻,但背後寓意讓人驚訝。老公變心了,這事之前沒有半點徵兆。在一個風和日麗的午後,他將一份文件推到我面前,我一看那標題寫著離婚協議書,還以為是自己看花了,下意識眨眨眼,可是沒有錯,那黑紙白字的,分明就是一份離婚協議書,右下角龍飛鳳舞地簽著老公的名字。
當下,我隔著桌子打了老公一下,嬌嗔道:「你真壞呀,今天又不是愚人節,幹嘛嚇人家哦!」「我不是跟你開玩笑。」老公說,他的表情冷冷的。我臉上的笑容剎那僵住了。
想當初老公追我的時候,耍盡百寶、獻盡慇勤。我是被他鍥而不捨的痴心感動,才會在眾多追求者的悲痛欲絕中下嫁於他。不想結婚才一年,他便見異思遷。
我像大多數被拋棄的女人一樣,歇斯底裡地追問他為什麼。他開始死活不肯說,在我苦苦逼問下,才幹巴巴地吐出一句:「我和你沒有共同語言,和別的女人比,你呆板,無趣。」
天哪!不久之前,我問他為什麼愛我。他還滿臉幸福地說:「我和你在一起總有說不完的話,你是這樣天真、單純的可愛女人。」我當時不知道,男人一旦變心,天真就會變成呆板,單純就會變成無趣。
後來通過調查我才知道,他的那個 「別的女人」,是他公司新來的女職員,一個美貌與學識都比不上我的女人。這在我和他的朋友圈裡早已不是秘密了,太太永遠是最後知道的人。
我不肯離婚,開始用種種辦法試圖挽回。老公嫌我呆板無趣,我便努力讓自己生動有趣,豔麗的造型一天一個變,風趣的笑話一個接一個說。而他不領情,滿 臉厭惡地轉過來,對著一身夏威夷風情的我,皺眉道:「就算我要和你離婚,你也不應自暴自棄,你看你,把嘴辱抹得像吃了死孩子似的,真噁心!」我頓時黥驢技窮、欲哭無淚。
他是鐵了心要與我離婚,據說背地裡已經開始變賣房產、轉移資金,做好了與狐狸精雙宿雙飛的準備。看來,男人要變心,真是十頭牛都拉不回。
就在我心灰意冷之即,突然接到一個神秘的電話。一個男人在電話裡說:「陳太太,我們聽說你最近有麻煩……」
聲音很陌生,我連忙警惕地問:「你是誰?」
「別緊張,我們是來幫助你的。我們是一家高科技公司,專門修補和挽回破碎消亡的愛情。例如,我們有辦法讓你老公重新愛上你。」他說。「如果你對這項服務感興趣,我們可以約個地方詳談。」
我真是瘋了頭,無病亂投醫中答應了。
在咖啡廳一角,我看到那個打電話給我的男人,便單刀直入地問,「你有什麼辦法讓我老公回心轉意?」
他從口袋裡拿出一個盒子,打開盒子,是一顆藍色的小藥丸。他說,「這顆,叫做『天長地久藥』,你老公吃下它,便可以忘記第三者,重新回到你身邊。」
婚姻
婚姻是一種人際間取得親屬關係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根據觀念和文化的不同,通常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這種結合通常以婚禮的方式來對外宣告其正式成立。結婚的具體原因很多,比如法律、社會、情感、經濟、精神和信仰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是家庭成立的標誌。婚姻雙方家長互稱「親家」或「姻親」。
現代婚姻普遍為男女單偶制形式,同時已有不少地區承認同性婚姻。但在部分地區過去的文化歷史及許多古老部落中亦存在其他的婚姻形式,現今某些地區或宗教的法律亦承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
世界上多數國家與地區採用婚姻登記制,在滿足其他條件下不限制結婚次數。目前,世界上婚齡最長的夫婦已經結婚80年。
定義
婚姻在不同時代、不同民族、不同國家與地區、不同文化中的定義中有若干差異。
人類學家愛德華·韋斯特馬克在其1922年的著作《人類婚姻史》中將婚姻定義為「男性與女性之間持久的結合」。但在他1936年的著作《西方文明中的婚姻未來》中,他否決了自己先前的定義,將婚姻定義為「一個或多個男人與一個或多個女人婦女之間受法律或習俗承認的關係」。
人類學手冊《筆記與疑問》將婚姻定義為「男女之間的結合,使得女人所生的孩子是雙方的公認合法後代」
婚姻本質
婚姻從表現形式上看,是雙方
財富、心理和生理的結合;從本質上看,是雙方的一種特定的社會盟約。從人類社會出現以來,使雙方結合趨於規範化的主要手段是風俗、倫理和法律;現代社會主要是依據法律。婚姻成立的主要動機不只是在於滿足性需求,還有更複雜的動機。
德國社會學家L.穆勒曾歸為三種動機,即經濟、子女和感情,並認為在上古時代經濟第一,子女第二,愛情第三;中古時代,子女第一,經濟第二,愛情第三;現代社會,愛情第一,子女第二,經濟第三[5]。古代社會,婚姻的主導動機源於婦女是創造財富的活動工具,娶妻是為了增加勞動力,人的性慾在婚姻之外可以得到滿足。人類婚姻史的第二時期,婦女勞動範圍逐漸變小,
財富及繼承問題日趨突出,於是關於個人至親骨肉的後代觀念便成了婚姻的主導動機。婚姻是為了生育合法的兒女和照管家室。第三時期,婦女社會地位起了變化,個人自由成為社會生活的基本準則,愛情成了婚姻的主導動機,其次才是生兒育女和權衡經濟。但即使是在現代社會,經濟和子女這兩個因素在婚前考量和婚後佔有的比重仍然佔重要地位。
婚姻制度與形式[編輯]
在世界各地從古至今有著各種不同的婚姻制度及婚姻形式:
以人數區分[編輯]
- 一夫一妻制:和單一配偶結婚,並排斥與外人同居。一名男性與一名女性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雙方同時只有一名配偶,是現時世界上最多國家奉行的婚姻制度。
- 一妻多夫制:一個妻子同時存在多位丈夫,或者多個男子同時娶一個女子為妻子。
- 一夫多妻制:一個丈夫同時存在多位妻子,或者多個女子同時嫁一個男子為妻子。
- 一夫一妻多妾制:出現於然古代東亞民族,他的配偶中只有一位是正妻,地位最高,其它的女性都是妾。
- 普那路亞婚制(Punalua family):由血婚制延伸而來。若干姊妹是他們彼此丈夫的共同配偶,若干兄弟是他們彼此妻子的共同配偶[6]。它建立了土蘭尼亞式親屬制度(Turanian Family)和加諾萬尼亞式親屬制度。
- 群婚(英語:Group Marriage),又被稱為群體婚姻、伙婚、集團婚,是人類婚姻歷史上的一種婚姻制度。在這一婚姻制度下,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為夫妻
以婚姻對象分[編輯]
- 內婚制:必須在某一特定社會階層以內,或某社會團體中,或宗族內,或家庭內,選擇配偶的婚姻制度
- 外婚制:在自身氏族、文化或者社會團體之外選擇配偶結婚的婚姻制度
- 異性婚姻:由不同性別的人組成的婚姻。
- 同性婚姻:由相同性別者組成的婚姻。
- 夫兄弟婚:夫兄弟婚,也稱利未婚、轉房婚,是指女性在丈夫死後嫁給其兄弟的行為、習俗或法律。
- 妻姊妹婚:妻姊妹婚,是指男子同時以兩個或多個姊妹為配偶,或者在妻子去世後續娶其姊妹的行為或習俗。此在一夫多妻制社會中經常出現。
- 換婚:如一對兄妹和另一對兄妹互換結婚[7]。
- 童婚:一指在一個婚姻之中的男女,有一方為未滿15歲的人。二指經由兩個不同家庭的家長為子女預訂的婚姻,在他們仍未滿15歲就幫他們完婚。
其它形式[編輯]
- 入贅:在父權社會中,女方在結婚後多半會成為男方家族成員,而入贅是男子成為女方家庭成員,視岳父母為父母。入贅的男子稱為贅婿或贅夫。
- 妻問婚:是日本古代的一種婚姻形式。這種婚姻是夫婦別居,男女各自與自己母親和同母兄弟姊妹同住,男方在晚上進入女方家中,短則翌日清晨離開,長則在女家逗留數年,然後回到自己的家,所生的子女隨母親生活。
- 指婚:是清朝制度,皇族子女的婚嫁,由皇帝批定,稱為「指婚」。
- 走婚:一種存在於摩梭人之間的婚姻方式,是一種較為自由的婚姻方式,男女之間不涉及經濟關係,亦並不需要同居,純粹以愛情關係維持的婚姻[8]。
- 偶婚制:男女按照婚姻形式結成配偶,但是不排斥與外人同居。雙方都可以隨意離婚或分居。
- 權宜婚姻:又稱政治婚姻,是指一種並非基於愛情的婚約,是家族或個人為了透過婚姻得到某種權益而行使的。
- 強逼婚姻:強逼婚姻,又稱逼婚,是指違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意願促成的婚姻。強逼婚姻不等同包辦婚姻,強逼婚姻可以是擬結婚的一方強逼對方與自己結婚,過程中不涉及第三者如媒人、家長等。
- 包辦婚姻:包辦婚姻指的是並非由結婚者來決定對象的婚姻。包辦婚姻不一定是強逼婚姻,有些包辦婚姻是得到結婚者同意由他人代替他們選擇對象。
- 指腹為婚:懷孕時就為子女定下婚約,怕一方不守信諾,將衣襟裁為兩幅,各執一幅為憑證者,稱「指腹裁襟」或「指腹割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