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醉酒巫裔乘客搭Grab Car回家被司機強姦!可是網民大致上認為事發原因是...
華裔Grabcar司機垂涎巫裔女乘客的美色,竟趁著她酩酊大醉時霸王硬上弓!
沙登警區主任梅格助理總監透露,警方於昨天(11日)接獲一名巫裔女子(29歲)的投報,指她遭一名Grabcar司機強姦。
初步相信,事發時間是在昨天凌晨4時。
當時,喝得醉醺醺的受害者招來一輛Grabcar,送她返回史裡肯邦安布特拉柏邁鎮的住家。
孰料,該司機竟在抵達目的地之前,色心大起而在其住家附近,將她強姦。由於受害者當時已經酩酊大醉,因此毫無能力反抗。
梅格指出,飽嘗獸慾之後,嫌犯才將受害者送回家裡。受害者酒醒之後,立即前往警局報案。
「警方接報後,立即展開追查工作,並依據所掌握的情報於當晚10時在雙溪毛糯逮捕一名30歲的華裔男子。」
▼現在很多網友們都辯論著馬來人到底是不是穆斯林?!
▼ 重點是強奸
▼ 馬來人=穆斯林
▼ 馬來人=穆斯林不可以改教
▼ 東馬的馬來人不一定是回教?
▼ 也有馬來網友留言解釋:
根據維奇百科的資料:馬來西亞馬來人 (馬來語:Orang Melayu Malaysia) 是馬來西亞最大的民族,根據2010年馬來西亞人口普查數據顯示,馬來西亞總人口為2601萬,馬來人佔54.6% 、華人佔24.6%、印度裔佔7.3%、其他佔民族7.8%。 根據馬來西亞聯邦憲法第160條的釋文,「馬來人」的定義如下:
▸信奉沙斐儀派伊斯蘭教、能操馬來語、奉行馬來傳統民俗及文化;▸在獨立日[注 1]前出生於聯邦[注 2]或新加坡、或者父母任何一方出生於聯邦或新加坡、或者獨立日當日正定居於聯邦或新加坡。▸或者是上述人們的後裔。
脫離伊斯蘭教者然而,如果任何一個馬來西亞馬來人有意退出伊斯蘭教,必須經伊斯蘭法庭批淮。一般上宗教局會在執法和司法上對其勸阻(視各州屬的伊斯蘭法律而定)。如果某馬來人獲伊斯蘭法庭批淮成功退出了伊斯蘭教,此人在法律上就不再被視為馬來人。到目前為止,成功退出了伊斯蘭教的馬來西亞馬來人的人數很少,聯邦法院在麗娜喬(Lina Joy)改教案中判決穆斯林改教必須取得伊斯蘭法庭的許可,非宗教法庭無權干預。
但最後重點不是辯論馬來人是不是穆斯林,重點是強奸!所以請各位女士一個人深夜召車要小心,如果能最好深夜不要出門,如果一定要出門記得要找朋友還是家人一起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