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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救護隊(Air Rescue Group),是中華民國空軍的救護部隊,通稱海鷗部隊。編制原屬國防部參謀本部,也曾直屬空軍總司令部,但因作戰指揮、後勤補給問題而最終編配在空軍四五五聯隊,駐地在空軍嘉義基地

1942年,盟軍開始執行對歐陸的空中戰略作戰,從英國出擊歐陸的飛機遭遇德國空軍和其地面火砲的危害極大,空勤組員犧牲很多,而他們獲得的作戰經驗與每次任務情資非常寶貴,所以英軍及時成立了專門組織,搶救迫降或跳傘的人員。空軍救護隊就是執行上述任務的單位,任務原本只針對飛行員的搜救;蔣經國擔任

救國團主委時,請求協助救援登山遇難的學生後,任務範圍才慢慢擴展至民間搜救。

空軍救護隊隊徽以海鷗為主體,用以彰顯傳說中聰敏海鷗指引受難者迷津,使其絕處逢生之事蹟;黃色救生圈代表部隊任務係以救人於苦難危溺之際;內圈天空部分象徵海鷗翱翔於天際,適時提供從天而降之喜訊,波瀾洶湧之海浪,意味著無畏地障艱險與惡劣環境;民國70年前於隊徽紅色飄帶上另鑲"AIR RESCUE SQ.",後改為「空軍救護隊」迄今。隊徽整體意義在於闡述部隊不畏艱險危難與悲天憫人的救援精神。

空軍救護隊主要係擔負軍事搜救、沿海巡邏、偵照、運補、元首及政府軍政長官視導專機、新武器研發支援等任務為主,兼負山、海難、空難、緊急傷(病)患後送及重大災害搶救等民間救護任務。

開創肇始於民國39年,於嘉義成立直升機分隊。41年12月1日為加強本軍失事飛機搜救工作改編為空軍救護隊,43年7月1日配合軍事需要,擴編為空軍救護中隊。72年8月1日更改部隊番號為空軍救護隊。

部隊自成立以來曾使用機種為 C-47、PBY、HU-16水陸兩用機;H-5、H-13、H-19、HH-1H直升機,75年6月全面換裝S-70C型直升機、87年5月增購S-70C-6型直升機,續增購EC-225型機於100年11月25日交付本部隊,並於101年7月10日成軍續執行各項戰、演、訓任務迄今。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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