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為何寧願自殺,也不願坐牢?因為她們都畏懼牢中這些東西
眾所周知,我國古代歷史上的刑罰形形色色,有許多刑罰是專門用於女子身上的,在黑暗的牢獄生活中,受苦難最為深重的應該就要數女囚莫屬了,因為在我國古代對女子的貞操是十分重視的。然而在監獄那種男女混雜的情況下,十分的骯髒與黑暗,這一點也是古代所公認的。如果古代女子一旦進了監獄的話,在獄吏的折磨之下,想要保持她們的貞潔,簡直比登天還難。
騎木驢:這是一種專門針對女子的刑罰,而且是專門對付那些陷害自己丈夫的女子的,之所以發明這種刑罰,就是專門來警惕那些謀殺親夫的女子。其實在古代,這並不是一種死刑,而是一種用於逼供的刑罰,雖然在經歷這個刑罰的時候不會導致女子立即死去,但是在承受刑罰的時候要比死還難受,大多女囚都無法仍受,因此,還沒有進行死刑的時候,女子就已經被折磨致死了。
笞杖:這是我國古代最常見的也是用的最多的一種刑罰,想必大家在許多古裝劇中都看過類似的刑罰。一些朝代規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就是打屁股。如果古代女子需要用到這種刑罰的時候,也是杖臀。宋元兩代都對於笞杖都有著特殊的規定,那就是去衣受杖。到了行刑的那一天,原告都會聚集自己的親友們,一起到公堂之上,說起來是來看行刑的。然而他們卻以重金買通行刑的衙役,在行刑的時候對女囚進行折磨與各式各樣的羞辱。
如果運氣好的遇到還算可以的獄吏或官員的話那還算好,一旦是要碰到那些心理有問題的,那日子簡直不是人過的,隔三差五就來對你行刑,根本就沒法活下去。而且,在黑暗的監獄中,折磨,侮辱,欺凌這些事情也是層出不窮,在那種地方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誰來管你?想到進監獄之後的生活,當時很多女子寧願自殺也不願意坐牢,因為只有這樣自己才不會受折磨!而且最關鍵的是還能保住自己的貞潔!
不得不提的一點是,在當時的那種情況下,如果哪家出了個女犯人的話,對於整個家的羞辱也是相當大的,都無法抬頭做人,再加上監獄中的各種非常人能忍受的待遇,簡直比死還要能加難受,所以,一般女子犯罪後自殺,她們的父母基本都是不阻攔或者是默許的,在一定程度上能保住自己的名節,免受非人的折磨,最為重要的是能保住家族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