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父親而是野獸!新北獸父打死3歲女兒殺死7月嬰兒

9年多前,台灣江姓男子虐打尿床女兒致死後埋屍山區,警方三年前挖出屍體,懷疑他也殺了和續弦妻生的小兒子。他承認掌摑7個月大的小兒子致死,再以塑料袋裹屍藏於租屋處床下便搬家。昨天,新北市地方法院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將江判處10年6月。

台媒昨天報導,2007 年,38 歲江姓男子因為不滿3 歲大的女兒尿床,怒罵“為何又尿褲子”,竟拿掃把打頭、掌摑致死,後埋屍山區;2012 年,女童應入學而未入學,女童生母、江的前妻找不到人後報警,檢警查出毆女致死埋屍案,去年江被法院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判處8 年徒刑確定,須賠償女兒生母235 萬餘元。

當時新北市警方偵辦期間,發現江再娶葉姓女子後生了兩名兒子,大兒子已入學、小兒子卻不見踪影。警方懷疑小兒子也遭毒手,但他推說多年前以17.8 萬元賣給綽號“阿弟仔”的男子。

警方搜索被害人屍體

警方多次偵訊後突破江的心防,他痛哭承認打死女兒後,來年8 月間寄住友人租屋處,有天看電視時,耐不住當時7 個月大的小兒子一直哭鬧,掌摑兒子左臉頰多次,才驚覺一時失手,又打死兒子。他擔心犯行曝光,將童屍裝在行李箱,以黑色大型垃圾袋層層包裹、膠帶密封,塞在友人租屋處床底下,就趕快搬家。

警方立即重返現場探查,卻沒有查出藏屍的跡證,房東及後續承租房客也稱沒看到過行李箱,警方對江測謊,測謊數據顯示他並沒說謊,失手殺死小兒子並藏屍的自白應可採信。

法醫稱,江采用層層包裹處理次子屍體,幼嬰極易木乃伊化,造成臭味不易散逸,確實可能導致無人察覺,或誤當成垃圾丟棄。檢方認為,江痛打兒子時也被友人目擊,認為次子同遭江男毒手遇害,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嫌提起公訴,法院認定江犯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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