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女教師愛上12歲的男學生,還替對方生了兩個女兒!10幾年過去,這段「不倫戀」卻變這樣...

雖然人家總說真愛不分年齡、性別,但如果交往的對象未滿18歲,另一半可還是要耐著性子等對方長大,不然就算雙方都是情同意合,只要跟未成年者發生關係,就還是會吃上官司的!

古今中外,年紀相差極大的情侶檔比比皆是,而在1990年代的美國,也有段讓人印象深刻的桃色新聞,因為這段戀情不僅相差22歲,而且還是一段師生戀。

在國外,把師生戀(尤其是女教師對未成年男學生)的師長稱為「搖籃搶奪者」(cradle robber),如來自西雅圖34歲的女教師蕾托妮(Mary Kay Letourneau)就是其中一例,她在教學時愛上了就讀六年級的12歲男孩法洛(Vili Fualaau),為了這段不倫戀,當時已婚的蕾托妮甘願拋家棄子,就是要跟對方在一起,事發後蕾托妮被以「性侵未成年孩童」的罪名判刑,服獄7年。

法律的限制並沒有影響兩人的感情,反而讓蕾托妮和法洛越愛越熱烈,在蕾托妮假釋時兩人頻頻見面,最後蕾托妮在服刑期間生下兩個女孩,而當她2004年出獄時,當時的小男孩已滿18歲,於是兩人便在2005年結婚,由兩個女兒擔任花童,這段沸沸揚揚的不倫戀終於開花結果。

這些年來,蕾托妮和法洛的婚姻生活也是美國媒體關注的焦點,他們也曾上電視談論這段讓人印象深刻的戀愛,但法洛說過15歲就當爸爸是很可怕的一件事「那段時光是我人生的黑暗時刻。當時我沒有得到任何適當的幫助、支持,根本不懂得如何為人父母」,他更坦言:「不鼓勵年輕人比自己大很多的人交往!」

然而當年愛得可歌可泣的兩人,婚姻居然才走了12年就宣告結束,法洛已向法院申請分居,目前已經進入離婚階段,當年轟動全美的戀情似乎還是抵不過愛情現實面的摧殘。

根據媒體報導,法洛和蕾托妮的婚姻早就出現問題,兩人雖然設法想修補關係,卻沒有實質上的進展,因此不得不選擇分開,不過兩人也承諾,為了女兒們著想,他們儘管分開也會好聚好散,兩人會以夥伴的關係繼續相處。

看來婚姻真的是愛情的墳墓啊,不管愛得多麼濃烈,只要踏入婚姻就很容易退燒啊!但就算婚姻路走不下去,相信兩個人一起走過那麼多路,絕對早培養出家人般的感情,只是得換個方式相處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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