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患者該去找心理治療師還是想辦法自愈?

抑郁症一定要去醫院嗎?

關於這個問題,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不要給自己貼標簽。

首先要知道抑郁症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心情不好或情緒不好,一個人遇到不順心的事情或者遇到壓力,產生情緒低落,也許過兩天就好了,或者事情解決了,壓力沒有了,心情就好了,這是抑郁情緒而不是抑郁症。

有的事情拖延時間比較久,或者壓力源一直存在,也許心情一直不好,但是不影響工作和生活,這也不是抑郁症,而是壓力下的情緒反應。

其次,抑郁症是有明確診斷標准的一種情感性精神障礙,需要精神專科醫生才能明確診斷,而不是自己在網上看看資料,做做心理量表(如抑郁自評量表,SDS),僅僅是因為得分高就把自己貼上抑郁症的標簽。

所以,如果你懷疑自己是抑郁症或者懷疑身邊親友、同學是抑郁症,一定想辦法就醫診斷而不是給自己貼標簽,以免給自己增加不必要的心理負擔。因此,這個問題前提不存在,抑郁症只有在醫院診斷才是抑郁症,自己診斷的“抑郁症”不一定是抑郁症。

❷抑郁症不能自愈嗎?

如果真的是很嚴重的抑郁症而又沒有或者不敢去醫院,會不會自愈呢?當然可能會自愈,抑郁症患者對抑郁症的識別率很低,就診率更低,不到10%。也就是90%抑郁症患者都沒有就診。這些人是不是都沒有痊愈呢?當然不是。關鍵是,如果不治療,會嚴重影響工作、學習和生活,嚴重的情況下還會導致自殺。因此,不能為了自愈而冒自殺風險。早診斷早治療,會減少痛苦,縮短療程。

❸有沒有可以提前發現的症狀?

國內主要采用ICD-10診斷抑郁症,抑郁症通常具有:

1、心境低落,

2、興趣和愉快感喪失,

3、精力不濟或疲勞感等典型症狀。

還有其他常見的症狀是:

1、集中注意和注意的能力降低;

2、自我評價降低;

3、自罪觀念和無價值感(即使在輕度發作中也有);

4、認為前途暗淡悲觀;

5、自傷或自殺的觀念或行為;

6、睡眠障礙;

7、食欲下降。病程持續至少2周。

除上述症狀外,抑郁症還有一些“周邊症狀”。如頭痛、頭暈、腹脹、心悸、身體疼痛等軀體症狀。因此一些查不出生理原因的軀體症狀也應該考慮是否有抑郁症的可能,以免延誤治療。

❹什麼程度就一定要去醫院了?

什麼情況下一定要到醫院去呢?當痛苦程度很高,經常出現自殺想法,甚至有了自殺計劃或沖動,一定要及時求助。如果發現身邊有親友言語、行為或情緒表露出自殺意念(經常說活著沒意思、沒希望了、自責內疚、自罪觀念)或做出異常舉動(如告別、把珍藏送人、給親友寫遺書、自傷、自殺企圖等)一定要及時送醫就診。

另外,當出現嚴重早醒、入睡困難、食欲下降、體重下降、社會退縮、離群索居等,也需要就醫。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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