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女性出家一生只能一次,而男人可以七次?
佛教經典中,明確記載女眾一生只能出家一次,而男眾能出家七次,佛為什麼要這樣規定呢?
《增一阿含經》雲:“四河入海,無復河名;四姓出家,同稱釋氏。”就是不管白種人、黑種人、國王、平民、男、女,人人皆有佛性,佛性平等,人人都可以出家,就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立足點的平等。但是出了家並不是就成了佛,還是要依據佛法的教義,在因地上精進用功,當煩惱漏盡,自然就成道證果,而且這個果位,不會因為男女差別而有所不同,這是因果上的平等。
雖然一切眾生皆具有以上兩大平等性,但是卻因為業緣感召,過去自己所做的善惡業積聚,致使平等當中有不同的果報差異,例如同樣生而為人,但是智愚有別。因為眾生根機各各不同,致使佛陀只得巧設方便、應機施教,目的是要讓眾生都能從不同的果報中解脫,這也是佛陀教化眾生最慈悲的精神所在。
佛法中表面看似不同的制度,其實是佛陀為了讓眾生能夠防非止惡、息滅煩惱,方便不同根機弟子修行而慈悲制定的。例如相對於男性,女人對家庭的依賴較重、情執也較重,意志沒有男人堅定。所以佛陀特別針對女眾的習氣,規定只有一次出家機會,希望女眾慎重決定三思而行,也能使女眾珍惜出家的因緣;出家,不論男女,都有非常巨大的功德。無論男女,出家是大丈夫事,非將相所能為,是說出家不但要有非凡的勇氣,也需要有宿世的福報,因此出家以後,能夠意志堅定,不再朝思暮想,不再牽掛俗世中的感情,放下世緣不退轉,安住於僧團用功辦道。所以女人能出家,依然是大丈夫,一樣是人天師表,這也是功德與法身慧命的平等。
但是,相對於男性,女性畢竟由於生理、心理的不同, 女人身心更容易受到傷害,在很多時候也容易遭遇某些人對佛門的歧視、傷害、毀謗。這對於出家的女眾和誹謗她們的人,都是不好的業因。
就像未滿20歲者的心智狀況還不成熟,所以法律只好規定其不得投票,此規定並非歧視、不公平,而是基於保護全民福祉所設。又如世間的父母,針對貪玩的孩子,特別規定門禁時間,來改善其習性,沒有人會說這父母不公平。
由上可知,眾生因為過去世所造善惡業不同,生而果報不平等,大醫王佛陀為了教化眾生,成就其道業,而定種種制度,實在是一種“慈悲且智慧的應機施教”!
在這裡要特別指出,女眾出家,不但指的是受具足戒成為比丘尼,也包括受沙彌尼戒的沙彌尼,這就有一個問題,目前全國多地佛教道場都有“短期出家”學修營之類的活動,或七天,或一月或三月不等,但是都要授沙彌戒,那麼女眾一旦受了沙彌尼戒,短期出家結束後就要舍戒,意味著此生就再沒有出家機會了,所以正信道場一般不接待女眾的短期出家就是這個原因,如果確實想體驗出家生活,可以受八關齋戒,到時候舍戒是沒有問題的。
在此節錄一段相關經文,其中末後一段尤為關鍵: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第三十
三藏法師義淨奉制譯
爾時室羅伐城有一長者。娶妻未久遂即有娠。月滿生女生已父亡。母養既大其母亦終。後時吐羅難陀尼因乞食入其舍。見女問曰。汝屬於誰。答言。聖者我無依怙曾未屬人。報言。若如是者何不出家。女曰。誰與我出家。尼曰。我能與汝可隨我去。彼即隨行至尼住處。便與出家。後被煩惱之所牽纏遂便還俗。時吐羅難陀尼。因出乞食遇見其女。問言。少女如何得活。答言。聖者我無依怙辛苦存生。報言。若爾何故更不出家。答曰。我已還俗誰與出家。尼曰我能。即與出家遂行乞食。
長者婆羅門見已皆共譏嫌。諸釋迦女能為善事。或時出家而修梵行。或時罷道還染俗塵。隨情所為豈非善事。諸尼聞已白諸比丘。比丘白佛。佛作是念。由還俗尼有如是過。從今已去諸還俗尼更不得出家。其長者等善為譏笑損壞我法。是故比丘尼一捨法服已歸俗者。不應更令出家。若與出家者師主得越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