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3個死刑的陳進興,當年器捐的過程竟發生了這種事情...躺在病床上的人聽到是那他的器官後,做出這樣的反應..

陳進興,一個曾經讓台灣社會聞之喪膽的惡名。1999年10月6日,被判了3個死刑的陳進興遭槍決伏法,結束罪孽的一生。

18年前,犯下白曉燕命案的陳進興晚間9時40分在台北看守所槍決,在稍做維繫生命的插管處理後,林口長庚醫院2輛救護車火速送往手術室進行器官移植。陳進興的心臟捐給一位命危的謝姓青年,這名年輕人後來和照顧他的護士結婚,還生下2名女兒,陳進興器捐的一顆心換來3條新生命。

這名謝姓年輕人當年28歲,當時被診斷是「急性心肌梗塞併發心因性休克」,生命在鬼門關徘徊,要存活,只剩換心一條路。

謝在等待換心的267天間,瘦得像皮包骨。當時,看到陳進興即將伏法的新聞,謝家人拿著報紙問醫護人員:「可不可能等陳進興的心?」要不要接受陳進興的心臟,一度讓家屬天人交戰。醫生告訴年輕人:「陳進興壞的是腦袋,不是心臟!」即使是壞人的心,還是可以救活一條生命。

謝家人最後同意醫生建議,歷經11個小時的換心手術,再躺在病房六、七個月,謝姓青年逐漸恢復健康,甚至和照顧他的小護士結成連理;沒多久生下兩個小女兒,過著幸福人生。

謝姓男子常出席醫院器官捐贈感恩紀念會,總有人問他:「換了陳進興的心,會不會個性變怪?」他都大方說:「不會!」

不過,陳進興當時捐出心臟和肺臟、腎臟等器官,一位病危的台大女病患拒絕陳進興的肺臟,過沒多久即死亡。長庚也有一名腎臟病患一聽是陳進興的器官,即表示放棄。

許多人可能把死刑犯的器官視為「狼心狗肺」,因此拒絕接受。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洪蘭說,「一個人行為好壞是腦子,怎麼會是心和肺?」她也很感嘆,台灣的科學教育到底教到哪去了?

台灣移植醫學會理事長、成大外科教授李伯璋說,不可能因為植入別人器官,就改變個人原有習性,實際上也沒看到此現象,不過,有可能受贈者的心理障礙等,出現憂鬱傾向。 李伯璋說,死刑議題複雜,移植醫學會不支持也不鼓勵死刑犯器捐,西方國家站在人權立場,反對死刑或死刑犯器捐,因此國際期刊也明訂,移植醫學的學術論文,不允許來自死刑犯器捐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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