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土地部分 應注意避免日後出售土增稅暴增風險
買賣法拍屋時,應該一併考慮相關的稅負成本 買賣法拍屋應該要注意的稅金成本
土地增值稅以及營業稅(如果被稅捐單位認定為常業營業人行為,以營利為目地的標購法拍屋,屆時國˙稅局將依法課徵營業稅)
購買法拍屋撿便宜。稅捐稽徵處提醒宣導,民眾常誤以為同年度土地移轉,土地公告現值未作調整,就不必額外負擔土地增值稅。
以低價標購法拍屋,因土地取得成本低於土地公告現值(常見的案例),即便土地公告現值沒有調整,仍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以低價標到一棟含土地的法拍屋。假設該筆土地當期的公告現值為1000萬元,但土地拍定價格只有300萬元。土地拍定價格較低,因為土地拍定價格應作為該次法拍土地的移轉現值。如果民眾即使在同年度出售該筆法拍屋,必須就土地從300萬元漲到1000萬元的部分繳納土地增值稅,稅負甚重。
此外民眾若是過於頻繁買賣法拍屋,也常常會被國稅局認定為營業人,日後遭補稅加罰。
財政部有發布解釋函,針對明顯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房屋、標購法拍屋的民眾,國稅局可依法對其課徵營業稅。
民眾如果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僱用員工幫忙協助處理房屋銷售買賣狀況,就會有更大機會被國稅局視作是買賣法拍屋的營業大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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