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為何如此「緊張」台灣嫌犯? 兩岸對電信詐騙量刑尺度大不同
【環球網報導 記者 徐亦超】肯亞政府近日遣返數名涉及電信詐騙的台灣居民至大陸,事件的影響在島內不斷發酵,也引發兩岸「司法管轄權」的爭議。其實,這並非兩岸之間就從海外國家遣返台灣犯罪嫌疑人問題爆發的首起爭議。菲律賓政府早在2010年就曾將涉及跨國詐騙的14名台灣犯罪嫌疑人送至中國大陸,但他們返回台灣接受審判後,一審雖遭判重刑,但二審刑度幾乎都不高,最多只被判1年至3年。
23名台灣人在肯亞涉及電信詐騙案獲判無罪,但卻被肯亞政府方面遣送至大陸,引發台當局的「強烈抗議」。其實,大陸方面對這些犯罪嫌疑人「如此緊張」,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兩岸對涉及電信詐騙案件的量刑尺度有很大不同所致。
台灣《中國時報》的報導稱,在2010年,菲律賓警方破獲一起跨境電信詐欺犯罪案,當中有台灣人涉案進行電信詐騙,被害者為兩名大陸人,2011年2月2日,菲律賓卻將這14名嫌犯遣送至大陸,引發台灣當局「強烈不滿」,甚至讓「台菲關係」一度緊張。
經過雙方交涉後,大陸方面後來同意將14人及卷證移送回台灣,台灣的檢警後來將人押解回台。此案由桃園地檢署偵辦,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這14人,一審皆判處4年至8年重刑,但法院二審卻輕判,其中兩人都被判無罪,其餘被告分判處3年8個月到1年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其實在懲罰詐騙犯方面,兩岸方面的做法大有不同。大陸會依詐騙金額來衡量嫌犯的刑度,就算只是打電話行騙也可能面臨10年以上重刑;相反,台灣對於此類案件之訴訟,往往曠日廢時,到頭來僅是輕判,恐難有遏阻之效。
而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13日在國台辦例行記者會上回答多家媒體提問時,也有針對性地表示,《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以來,大陸公安機關與台灣警方緊密協作,持續打擊跨國跨兩岸電信詐騙犯罪,取得積極成果。但同時,也應看到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由於兩岸對犯罪嫌疑人分開處理,很多作案累累的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未得到應有懲處,犯罪贓款也遲遲不能追繳,迄今為止,被追繳回來的只有20萬元人民幣。不少台灣犯罪嫌疑人剛被押解回台就被當即釋放,有的過了不久,就再次在國外開設詐騙犯罪窩點,繼續作案。這些情況使得以台灣犯罪嫌疑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屢禁不絕,給大陸民眾造成巨額經濟損失,受害群眾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大陸民眾對此表示極其不滿,強烈要求嚴厲打擊台灣詐騙犯罪分子,追回被騙的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