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行ATM盜領案2名外籍被告二審獲減刑,安德魯5年改判4年10月

 三名涉及一銀盜領案的外籍嫌犯(圖片來源:「中央社」)

三名涉及一銀盜領案的外籍嫌犯(圖片來源:“中央社”)

第一銀行ATM盜領事件發生在2016年7月10日晚間,當時民眾目擊,位於台北市第一銀行的古亭分行的台北市古亭分行提款機不斷吐鈔,且有2名竊賊疑心虛逃逸;檢警獲報後積極緝兇。

台灣“中央社”5月18日報導,震動島內的台灣第一銀行盜領案,被告安德魯等三人一審均被判刑5年;案件經過上訴,他們在二審主張“不是國際犯罪集團成員”,請求法官輕判及交保。台灣高等法院今天(18日)宣判,改判安德魯4年零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3人上訴二審後,皆主張自己「不是國際犯罪集團成員」,僅是來台幫友人拿東西(搬運贓款),至於寫程式及盜領行為都與他們無關,他們僅觸犯贓物罪,也認為一審判刑過重,請求輕判及交保。

  此外,潘可夫改判為4年零6個月徒刑,米海爾改判成4年零8個月徒刑。

  這起ATM盜領案源於去年7月10日晚間,有民眾目擊第一銀行台北市古亭分行提款機不斷吐鈔,且有兩名竊賊疑心虛逃逸;台灣檢警獲報後積極追緝。

  一審法院今年1月底依“共犯無故變更”、“刪除他人電腦的電磁紀錄罪”均判被告安德魯、潘可夫與米海爾5年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60萬元新台幣,沒收贓款7700多萬元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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