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激勵營脫光光 36人控猥瑣多是學生

(文冬17日訊)今年初在武吉丁宜一家度假村參加生活營時裸露身體的36名青年男子,今日上午在文冬推事庭被控,其中28名營員被判罰款1500令吉,3名未成年營員獲准以1000令吉保釋;5名教練則被罰款3000令吉和坐牢1個月(從事發當天1月22日被捕算起)。

這些營員和主辦單位的教練年齡介於19至45歲,他們皆俯首認罪,28名營員是因為赤裸而觸犯刑事法典第294(a)條文(在公共場所做出騷擾他人的猥瑣動作)。

5名教練則面對兩項控狀,分別是刑事法典第294(a)條文和刑事法典109(教唆)條文。

他們在推事凱魯丁面前求情說本身是在籍學生,經此事後會悔改,要求推事輕判。

大部分被控青年是華裔,只有幾位印裔,他們出庭時都戴上太陽眼鏡和口罩,面對媒體的鏡頭時也低下頭,避免面貌曝光。

這些青年是於今年1月20日至22日在度假村參加一間私人公司主辦為期3天2夜的激勵生活營。在1月21日約下午5時30,男生在玩游戲時脫光衣服,遭民眾向警方投報。另一方面,文冬警區主任曼梳警監表示,總共有44人涉及此案,今天只有36人上庭,另8人在國外沒有出席。

他說,8名被告在回國後,必須在本月22日出庭。

他表示,這個轟動全國的參加激勵營脫光光事件的44人當中,35名赤裸營員主要是在籍學生,9人是教練和員工。(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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