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情侶殺母免死判無期,法官:「功課好」可免死
據台媒報導,2012年,台灣女子蔡京京和男友曾智忠曾殘忍地殺害蔡母並拋屍海邊,在一、二審中,蔡京京被判處無期徒刑,曾智忠被判處死刑。但在今年1月,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以下簡稱花蓮高分院)法官卻認為曾智忠還有教化的可能,撤銷其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原因是他30年前在校期間「功課好」。今年5月4日,花蓮高分院再次駁回上訴,堅持判曾智忠無期徒刑。
蔡京京(右一)和男友曾智忠(右二)殺母拋屍(左圖為拋屍地)
2000年,蔡京京在紐西蘭留學時認識了曾智忠並交往為男女朋友。蔡、曾二人2010年返台後,沒有固定工作及穩定收入,全靠蔡京京父母接濟。後來蔡父看不下去,與女兒劃清界線,蔡母陳誼仍私下塞錢給女兒,但反對女兒和曾智忠交往。
耗盡積蓄後,蔡京京和曾智忠先後共同到超市、賣場竊取食品,蔡京京因而被羈押於台北女子看守所。在此期間,曾智忠接著到便利商店及屈臣氏竊取泡麵與生活用品,他將生活的不順遂都歸罪於陳誼。
蔡京京經釋放後,曾智忠多次慫恿蔡京京道:「必須把你媽除掉,命運才能變好。」當二人再次向陳誼借款遭拒之後,曾智忠萌生了殺害陳誼的想法。2012年5月1日中午,蔡京京用鑰匙開門,進入陳誼住處,曾智忠戴手套持電擊棒電暈正在午睡的陳誼,再用膠布黏貼口鼻,用鐵絲纏頸絞殺陳誼。而蔡京京全程冷眼旁觀男友殺害自己的母親。
曾智忠隨後將屍體捆綁並放入黑色大型垃圾袋,再放入附有輪子的旅行袋內,載運至花蓮縣豐濱鄉新磯隧道附近斷崖棄屍。
2012年5月4日,台灣花蓮縣豐濱鄉貓公溪出海口發現一具女性浮屍,死者手腳被繩索捆綁、頸部纏繞鐵絲,分析為他殺。台灣警方查出死者是住在台北市的55歲婦人陳誼,並鎖定嫌犯為死者的女兒蔡京京(時年31歲)和男友曾智忠(時年50歲)。
兩人被捕後,在審理時,蔡京京、曾智忠始終不認罪,還曾誣陷蔡父才是殺人兇手,多次出庭均桀驁不馴,甚至拿著六法全書幫法官、檢察官「上課」。
2014年5月9日,蔡京京和曾智忠在看守所登記結婚,當時蔡爸爸得知女兒一意孤行,非常氣憤:「用這種事情來報答她媽媽,真的是太可惡了!」
在一審和二審中,蔡京京因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被判無期徒刑;曾智忠則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不過,今年1月的審理卻是一個轉折點。花蓮高分院法官認為,蔡京京經診斷為精神分裂性人格疾患,並有反社會人格傾向,其精神分裂性人格疾患的主要症狀為多疑、妄想,無法遵守法律規範。
花蓮高分院
另外,法官根據曾智忠在高中時期德育及群育方面成績優良、大學時操行成績亦良好,1987年至1994年間任職航發中心期間,因執行計劃或計劃試驗有功、設計績優及一般功績,記嘉獎1次者共5次、嘉獎2次者共4次,並記功1次等情形,認定他仍有教化的可能。因此蔡京京部分維持原判,曾智忠則改判無期徒刑。
在今年5月4日的審理中,花蓮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曾智忠無期徒刑的判決。
此舉在台灣引起軒然大波,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5日上午受訪表示,這個理由充不充分,也有點奇怪:「難道以後功課好的人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羅瑩雪
台灣中央警察大學退休教授葉毓蘭在臉書發文表示,台灣的法官很有佛心,為了要幫被告找生路,有很多充滿創意的見解;但是法官的判決書,「令人不禁為台灣的司法信心捏一把冷汗」。
葉毓蘭臉書截圖
大陸網友又一次被刷新了世界觀:學霸就可以免死?那清華北大豈不是從此沒有死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