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濟公為什麼吃肉?為什麼瘋癲?
濟公(資料圖)
文:印光法師
濟公神通
道濟禪師,乃大神通聖人,欲令一切人生正信心,故常顯不思議事。其飲酒食肉者,乃遮掩其聖人之德,欲令愚人見其顛狂不法,因之不甚相信。否則彼便不能在世間住矣。凡佛菩薩現身,若示同凡夫,唯以道德教化人,絕不顯神通。若顯神通,便不能在世間住。唯現作顛狂者,顯則無妨,非曰修行人皆宜飲酒食肉也。
世間善人,尚不飲酒食肉,況為佛弟子,要教化眾生,而自己尚不依教奉行,則不但不能令人生信,反令人退失信心,故飲酒食肉不可學。彼吃了死的,會吐出活的。你吃了死的,尚不能吐出原樣的肉,何可學彼吃肉?彼喝了酒,能替佛裝金。能將無數大木,從井裡運來,汝喝了酒,把井水也運不出來,何可學他?
《濟公傳》有幾種,唯《醉菩提》最好。近有流通者,雲有八本,多後人敷衍之文。《醉菩提》之若文若義均好,所敘之事,乃當日實事。世人不知所以然,不是妄學,便是妄毀,妄學則決定要墮地獄,妄毀則是以凡夫之知見,測度神通聖人,亦屬罪過,比之學者,尚輕之多多矣。見其不可思議處,當生敬信。見其飲酒食肉處,絕不肯學,則得益不受損矣。祈洞察是幸。(增廣上冊 復龐契貞書)
神力度生
又有一類人說:“我之食牛、羊、雞、鴨等肉,為欲度脫彼等耳。” 此說不但顯教無之,即密教亦無之。若果有濟顛之神通,未為不可。不然,邪說誤人,自取罪過。極無廉無恥之輩,乃敢作是說耳。學佛者,須明白自己之身分力量,不可妄自誇大,至囑至囑。
梁時,蜀青城山,有僧名道香,具大神力,秘而不露。該山年有例會,屆時眾皆大吃大喝,殺生無算,道香屢勸不聽。是年,乃於山門掘一大坑,謂眾曰:“汝等既得飽食,幸分我一杯羹,何如?”眾應之,於是亦大醉飽,令人扶至坑前大吐。
所食之飛者飛去,走者走去。魚蝦水族,吐滿一坑。眾大驚畏服,遂永戒殺。道香旋因聞志公之語,當即化去。(有蜀人,在京謁志公。志公問:“何處人?”曰:“四川。”志公曰:“四川香貴賤?”曰:“很賤。”志公曰:“已為人賤,何不去之?”其人回至青城山,對香述志公語。香聞此語,即便化去。)
須知世之安分守己者,一旦顯示神通,當即去世示寂,以免又增煩惱耳。否則須如濟公之瘋顛無狀,令人疑信不決,方可。(三編下冊上海護國息災法會法語)
誡勿輕法
須知佛法,有住持世間法,有唯論理性法。住持世間法,若人不致誠敬,則不為說法。論理性法,非凡僧所可行。唯大菩薩,又無住持法道之責任者行之,則有深遠之益。凡夫行之,則破壞如來正法,為害不淺。
如《法華經》,常不輕菩薩,凡見四眾,皆為禮拜,雲,我不敢輕於汝等,如等皆當作佛。若凡夫僧,斷斷不可依此章程。住持法道之大菩薩,亦當依凡僧之章程。如濟顛之師,乃出格高人,仍是繩趨尺步。
濟顛,則不守清規,顯大神通。若謹守清規而顯神通,則不能在世間住矣。唯藉此瘋瘋顛顛,以令人疑信相參,以密行教化,令人知佛法不可思議,以生正信心耳。
世之無知無恥之人,從而學之,何不學吃死者以吐活的乎?何不學喝酒醉臥數日,而百千根大木,從井中運出,及喝酒大醉,吐金以裝全殿佛像之金乎? 此種不思議事,唯此種人行之,則無礙。若謹守規矩之人行之,必定當下去世。否則,人皆求彼,不能做一切事矣。(續編上冊復楊慧昌居士書三)
須知傳揚佛法之人,必須依佛禁戒,既不持戒,何以教人修持。彼見志公、濟顛、皆有吃肉之事。然志公、濟顛、並未膺宏揚佛法之職,不過遇境逢緣,特為指示佛法之不思議境界理事。
而任法道之職者,萬萬不可學也。而且彼吃了死的,會吐活的。某等吃了死的,連原樣的一片一塊也吐不出,好妄學,而且以教人乎。住持佛法之人,若不依佛制,即是魔類。況彼魔子是魔王眷屬,完全不是佛法乎。
今之此種,到處皆是,而無目之人,如蠅逐臭,樂不可支,亦只可隨他去了。何以故,彼之勢盛人眾,倘按實說,不有明禍,必有暗禍,勸人亦只可勸其可勸者耳。彼已喪心病狂,勸之必致反噬。汝若看過楞嚴經中想陰十魔,(五陰魔境,唯想陰,最多後世魔子所行之事。)
則此魔子所現景象,豈有動心懷疑之事乎。然汝亦有魔之氣分,此氣分不去,後來亦會發生魔事。(續編上冊復楊樹枝居士書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