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童遭砍斷頭案】王景玉逃過一死判無期徒刑!他終於講出原來他要砍女童的原因是要完成傳宗接代之事?
【台女童遭砍斷頭案】王景玉逃過一死判無期徒刑!他終於講出原來他要砍女童的原因是要完成傳宗接代之事?
(台北12日訊)台北市內湖區去年3月發生女童「小燈泡」遭割頭案轟動一時,台士林地方法院今早一審宣判,依成年人故意殺兒童等罪判被告王景玉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案件可上訴。
對於逃過一死,王景玉聞判時面無表情,至於「小燈泡」母親及其律師均沒有到庭。王景玉在庭審過程中曾兩度向「小燈泡」的母親下跪道歉說:「對不起,我錯了,請你原諒我。」但「小燈泡」母親第一次看到王男時,表示現在談道歉還太早,第二次面對王下跪,小燈泡母親也沒有直視王男。
士林地院法官解釋,合議庭認定被告罪證明確,但因他患有思覺失調,依據兩公約不能判他死刑。
台北女童「小燈泡」遭割頭案被告王景玉被判無期徒刑,逃過死刑。
地院行政庭長黃潔茹表示,王景玉經台北榮總醫院鑑定患思覺失調症,且殺人行為也是因他懷疑自己非父母親生,為滿足傳宗接代慾望,最終形成「我是堯,我是皇帝,堯是四川人,故我是四川人;皇帝通常會砍庶民的頭,因此我要砍庶民的頭;當殺人後就會有四川嬪妃來找我,完成傳宗接代之事;這樣我就可以有伴,可以滿足我的性需要,所以我必須要殺人」的妄想而殺人,合議庭無從對有身心、精神障礙的王男判死。
案發時未滿4歲的劉姓女童「小燈泡」,去年3月騎三輪車行經內湖區環山路,遭王景玉持剁骨刀攻擊,小燈泡頸部被斬23刀身首異處。經過兩次鑑定,王景玉都被認為患有思覺失調症,智商6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