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後千萬別說「這句話」不然你將賠慘了。學起來才能保護自己。。請大家轉發
出車禍後千萬別講「這句話」 不然你就賠慘了
常常在路上一個不小心,就跟人擦撞發生車禍,有時為了避麻煩,情況輕微時就道個歉,盡量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最好。
但還是要多加小心提防!有律師接受訪問時就說,他碰過當事人先道歉,卻被對方趁機緊咬不放,強硬索賠,因此他建議大家,在警察到現場處理前"沉默是金"才是保護自己的最好方法。
而一旦發生車禍,千萬不可急著逃離現場,劉律師表示,只要一走就是肇事逃逸,反而變成犯下重行。之前宏都拉斯大使跟少年發生擦撞,因要趕飛機就留下名片先行離去,差點引發肇逃事件。
他更再三強調「『沉默是金』在車禍現場是最適用的。」建議大家,一旦發生事故,還是等警察來拍照存證後,釐清整個事件,事後再談賠償等事宜。
另外更要和氣的溝通,即使對方語氣挑釁,也千萬不要上當!
為減少未來不必要的困擾,以及維持冷靜處理車禍發生,謹提供十大車禍處理要訣:
一、車禍發生後,立即以「雙黃燈及三角牌告示後方來車避免追撞」,同時應在車身後方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
二、車主最好要做到「保留現場以利警方採證」警方趕到現場時,將依據車輛方位及現場掉落物繪製現場圖,做為未來肇責研判的依據,因此為保障車主自我權益請勿任意破壞現場。
三、如果有人員傷亡,速打一一九送醫急救,千萬勿使用肇事車輛移送傷患,救護車離開時記住詢問傷者姓名及送往的醫院。
四、要記得打一一○報警處理,由於「保險申請」或「訴訟」將以警方記錄為重要參考,因此車禍需由警方到場處理。對於警方的應訊筆錄、現場測繪一定要翔實核對,有問題就要在現場提出,檢查無誤後才能簽名確認,同時最好記下處理警員姓名(或代號)及所屬單位。
五、最好「避免當場爭辯或和解」,因為肇事責任的判定較為複雜;有時候雙方都要負擔一定責任,一般車主並無法做出正確判斷,此外,為了本身安全,最好避免當街與對方爭辯。而在肇責未明確之前,最好不要與對方私下和解,以免影響日後訴訟及保險權益。
六、很多車主擦撞後,多認為只是小事故,不想浪費時間,最好還是下車處理,且應詳查雙方車輛受損及人員傷亡狀況,並且互留車號、車型、姓名及聯絡方式,如果報警,在警方未到達前不要離開現場,以免事後被對方控訴為肇事逃逸而被加重法律責任。
七、車主在必要時,最好能找尋現場目擊者,並留下聯絡方式,或記下鄰車車號為可能的訴訟保留證人。
八、有投保的車主記得要向保險公司報案,目前政府已強制汽機車都要投保強制責任險,以保障車禍事故傷者權益,事故發生後,車主即可利用強制保險證上各保險公司提供的O八0電話,向所屬保險公司報案。如果事故非保障範圍,也可尋求保險公司專業協助。
九、車主要在五日內提出書面理賠申請,根據現行汽車保險條款規定,不論是強制險或其他任意險的理賠申請,都應在事故發生後五天內辦理,因此,車主應攜帶駕照及印章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如果車主雙方要達成和解,請注意和解細節。協調和解事宜時可透過各地調解委員會或警察局進行和解以保安全,和解時建議使用標準和解書格式,並清楚載明和解內容,尤其遇到人員傷亡時,務必清楚載明此和解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金,以及是否同時拋棄刑事及民事的權利,最後應注意與對方所有具賠償請求權的人完成和解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