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陳星昨到案說明,檢:16歲以上合意性行為無違法
才女作家陳奕含自殺風波越演越烈,關她遭狼師誘姦的說法有不同聲音!被指涉誘姦少女的補教老師陳星昨(9日)已到案說明,並對外發表公開聲明,為自己辯護;偵辦檢察官今(10日)亦對外說明情況,表示一切會依法處置、勿枉勿縱,但由於偵查不公開,現在尚不能對案情下定論;然而,若陳嫌說詞屬實,16歲以上之合意性行為沒有違法。
就我國刑法法條觀察,對於個人性自主權的年齡以16歲為分水嶺,16歲以上就享有完全的性自主權。也就是說,如果不是違反意願的性行為,以上並不構成妨害性自主、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
陳星強調,他沒有神隱、沒有逃亡,更不是狼師,一直在台北,承受沉重的輿論壓力,他和家人的身心,也瀕臨崩潰。還說,2009年8月,林奕含上台北念大學,兩人已無師生關係,所以才會交往大約兩個多月,後來,對方父母知道,要求分手,關係就劃下休止符。立法委員林俊憲:「我也猜得到,陳星就是會這樣狡辯,他會往師生戀的方向去誤導,這個真相對陳星來說,他最大的優勢就是死無對證,他認為他可以扭曲去掩蓋,陳星主要就是說,反正現在死無對證,他如果辯解為師生戀的話,他就不是誘姦,也不是利用老師的權威去詐騙,實際上陳星所講的,跟林奕含書中所描寫的過程,有很大的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