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不要愛的失去了自己。
愛一個人,不要愛的失去了自己。
一段感情,不要愛的太滿;愛一個人,不要愛的失去了自己。 |
昨晚和幾個朋友約著一起去附近的ktv唱歌,短短一個小時的聚會,大成的手機響了不下10次。不時有人被這不間斷的來電吸引了注意,只有大成,仿佛沒聽到一般。席間我問他說:"剛才怎麼不接她的電話?""你不覺得很煩嗎?"她越是想要,我就越不。"大成說道。回來的路上一個人想了很多,為什麼我們會在戀愛中給對方煩的感覺?為什麼我們知道自己煩人還是會一遍又一遍地去找他?
01
想起之前好友米悠遇到的事。米悠悠和男友在一起後,再沒有出席過我們的任何一場聚會。她把自己兼職賺的錢都省來給男友買禮物買游戲皮膚,但最後也不過換來一場慘淡的分手。那時她在電話裡低聲下氣得近乎卑微,乞求著男友復合。只是她後來才知道,其實那個時候他已經有了新的女友了。聊起這件事的時候,她說,"其實覺得這樣談戀愛挺掉價的,但我沒辦法。"可能很多女孩在失戀時,也會一遍遍的質問他,質問身邊人。"他為什麼不愛我了?""我們究竟為什麼會分手?"可是無數次的撕心裂肺,似乎也並沒有換來令她滿意的答案,反而將自己弄得狼狽不堪。有時候你不是不知道這些行為一點作用都沒有,甚至自己都覺得討厭,但是你還是會去做。只是因為你喜歡他啊。
02
曾經在微博上看到過一個話題,戀愛時男生最受不了女生的哪些行為?評論排在前3的分別是:不停歇的奪命連環call無休止的吃醋猜忌在一起後不修邊幅但我覺得,這些行為其實無所謂掉不掉價,只是因為太過於喜歡對方才會這樣。我們總以為和一個人在一起了,不需要再刻意去偽裝或是維持最好的一面。但卻忘了感情裡充滿了太多未知數,我們永遠無法准確的知道喜歡的人在想什麼。往往我們自己認為的關心在意,對別人來說是一把枷鎖。我們滿溢出來的愛,在別人眼裡,是無謂的矯情。
03
突然記起來某天網上看到的新聞,意思是講一個姑娘在大街上死皮賴臉求復合。
但是前男友已然牽著新歡的手根本連正眼都沒有瞧癱坐在地上的姑娘一眼,姑娘絕望地哭,妝都花了,臉上也因為好幾天沒睡好暗黃昏沉,說話有氣無力,哭聲都聽得出這個姑娘有多絕望。
她癱坐在地上的樣子讓人看著著實可憐,卻更多的是,都是身為女性所感到的可恨。
一點點的可憐留給她真心的愛,而更多的則是可恨,恨她太過愛一個不值得人,恨她把自己的自尊踐踏在腳底,恨她如此放不下執著舊愛卻不曾看看自己的樣子,丑的可怕。
好好地一個姑娘,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依稀,還可以看到姑娘清秀的臉。也不知道幾個月甚至是幾年後,她已有家室,想到當初的自己是雲淡風輕還是恨不得抽當時自己兩耳光。
愛的太滿,真的會被辜負的。
所以,我更希望,你談一場同等重要的愛。
就像一座天平,你在這頭他在那頭,你付出的和他付出的不多不少剛剛好夠溫暖彼此。
你那麼那麼愛他,他也那麼那麼愛你。
而這些,都是可以從很多的細節看出來的,這段感情究竟你是主動多一點還是他是主動多一點,如果一段感情會讓你想到這個問題,其實就已經是你自己付出的多了,只是你不願意承認而已。
太過愛一個人,真的不是件好事,反而,會狠狠傷了自己。
感情裡,不知道為什麼,好像天生女性的弱勢多一點,因為女生敏感,細膩,不想輕易放棄一段感情,也不敢隨隨便便就開始一段感情。
我們都說,如果愛,請深愛,但是呢,我卻想對你們說,如果愛,不想被辜負,請淺淺地愛。
很多人都說,太近距離的愛情不會有結果,所以若即若離,適度親近,不要愛的太滿才是愛情剛剛好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