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刀砍制服警案,警重傷命危,兇手吳志展僅判刑「9年半」

曾代表我國在東亞運奪金的廚師吳志展,不滿被警員張家逢開違規停車罰單,竟當街以鋒利無比的剁骨刀猛砍張員13刀險些奪命,一審被重判9年半,高等法院上月辯結時,吳當庭流淚懺悔表示一時衝動犯下大錯,已誠心悔改,會盡力賠償,懇求輕判,張男主張應從重量刑,高院今仍判吳9年6月徒刑;還可上訴。

  • 砍警兇嫌吳志展。(警方提供,記者吳仁捷翻攝)

    砍警兇嫌吳志展。

  • 前金牌國手吳志展(第二排藍衣)涉追砍執法員警張家逢13刀案,高等法院今仍判吳9年6月徒刑。(記者楊國文攝)

    前金牌國手吳志展(第二排藍衣)涉追砍執法員警張家逢13刀案,高等法院今仍判吳9年6月徒刑。

  • 傷員警張家逢今親自到高院聆判。(記者楊國文攝)

    傷員警張家逢今親自到高院聆判。

受傷員警張家逢今特地到場聽判,他不滿認為吳志展審理過程未說實話,一再辯稱只涉傷害罪,否認有殺人意圖,顯示毫無悔意,應將所有罪行說出來,張認為,吳對穿著警察制服的他一路追砍,且朝頸部、左胸等重要部位揮砍,根本有置他於死地意圖,應該從重量刑,「高院這項判決仍太輕」,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在押的吳志展被提訊聆判,始終神情嚴肅,聆判後對合議庭深深一鞠躬,還押時不願表示意見,僅吐出一句話:「謝謝大家」。

曾是東亞運保齡球國手的廚師吳志展因不滿違規停車遭開罰單,竟猛砍制服員警13刀,一審遭判刑9年6月,經上訴,二審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還可上訴。

在押的吳志展聆判後,面對媒體提問是否提起上訴,僅表示謝謝大家。吳志展去年8月不滿違規停車遭開單,竟對前往執勤身穿制服的警員張家逢痛下殺手,持菜刀猛砍13刀,造成員警重傷命危。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後,一審判刑9年6月。

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期間,吳志展表示,將盡自己能力還錢,但是對方不見他,他想先湊新台幣100萬元,但對方要逾380萬元。吳志展在庭上請求合議庭判輕一點,讓他早點回家並補償被害人,他是誠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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