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黨宣傳秘書兼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發表文告說,
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發表文告說,一馬發展公司(1MDB)與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達致的“和解”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25日訊)行動黨宣傳秘書兼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發表文告說,一馬發展公司(1MDB)與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達致的“和解”
方案,確認了一馬公司已經虧損了高達35億1千萬美元,因為這筆款額據稱已付給IPIC的子公司阿爾巴投資PJS。
文告說,最有趣的是,究竟誰是贏家,可清楚地從他們各自發表的聲明中推斷出來。
一馬公司發表的文告簡潔明了,提供了更多細節以外的事實──除此以外,一馬公司將會支付一筆款項予IPIC,以及對於一馬公司集團公司發出兩項將在2022年到期的債券,一馬公司將會承擔未來所有的利息和本金付款。不過,它沒有闡明數額。
另一方面,IPIC則向倫敦證券交易發布了詳細的公告並明確點出:(i)IPIC將在2017年7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收到兩筆等額的付款。
(ii)一馬公司和財政部有限公司(MoFInc)將會承擔之前由IPIC擔保,價值為35億美元債券的未來利息和本金付款的所有責任。
文告指一馬公司試圖為“和解”方案涂脂抹粉──爭議在沒有硬細節下已經解決了。
指付款對象為欺詐公司
惟在另一邊廂,IPIC卻清楚地表明了他們已經獲得所要求的,包括追回自2015年6月以來現金預付給一馬公司的12億500萬美元,以及完全履行了它作為一馬公司發行35億美元債券擔保人的責任。
然而,更為重要的事實是,一馬公司直接肯定了對於上述“和解”條款的讓步,同時也確認了一馬公司已經損失了35億1千萬美元,因為這筆款額據稱已經付給IPIC的子公司阿爾巴投資PJS。
去年,一馬公司的首席執行員阿魯爾魯甘達告知總稽查司和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有關款額是付給阿爾巴投資PJS公司,它是一家在英屬維京群島(阿爾巴BVI)注冊的獨立公司。
文告說,美國司法部已經廣泛地意識到,並且確認了阿爾巴BVI是一家冒名頂替的欺詐公司。不過,一馬公司與阿魯爾甘達卻繼續地堅持認為它是IPIC集團全資持有的一家子公司。
根據公賬會對一馬公司調查報告的第92頁,一馬公司聲稱它已付給阿爾巴BVI以下款額:(i)一筆13億6千700萬美元的款額是作為在2012年發行35億美元債券的“擔保金”;(ii)支付9億9千300萬美元予IPIC或阿爾巴以作為終止它在2014年11月的購股權;(iii)分別在2014年9月和12月附加8億5千500萬美元和2億9千500萬美元以作為“額外保證存款”(top up securitydeposits)。
揭數度拒呈交易證明
正如公賬會報告所強調的那樣,這些款額都無法由總稽查司進行驗證,因為盡管一再地提出要求,但是一馬公司都拒絕提供這些交易的相關證明和文件。
緊接著的疑問是,如果我們確實已支付上述的35億1千萬美元予IPIC或其子公司,為什麼我們又允許IPIC免除債券的最終擔保人,以及為何財政部有限公司假設這35億美元的負債呢?
一馬公司與阿魯爾甘達是否在告訴我們,盡管已付款35億1千萬美元予IPIC,但我們仍然拖欠我們已借貸的35億美元呢?簡而言之,馬來西亞人民是否要支付高達70億100萬美元來解決一馬公司的35億美元債券呢?
對於這種不可置信的情況唯一能解釋的是,這筆35億1千萬美元的款額從來沒有按照索賠付給IPIC。相反的,這些資金已被挪用或被洗錢,就如美國司法部對劉特佐和其公司作出的指控,以及新加坡當局對本地銀行人員采取起訴行動的文件內所揭發的。
文章來源:
星洲日報‧2017.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