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手好腳當乞丐!法官判罰千元
好手好腳當乞丐!法官判罰千元
三立新聞網
發布時間 : 2017年4月26日 AM 10點5分
更新時間 : 2017年4月26日 AM 10點5分
27歲男子詹慕霖染了一頭紫色頭髮,引人注目,但更讓人側目的是他的行為,屢屢遭民眾報案說他在捷運站行乞,今年3月在頂溪捷運站外被舉報,一個月內連續被舉報四次!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中「於公共場所乞討叫化不聽勸阻」送辦,但詹男到案宣稱想讓家人過好生活才討錢;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認為,詹男年輕力壯卻不找正當工作,苟且以乞討維生,頗為可惜,裁罰1千元。
警方調查,詹男在捷運乞討時,專挑年輕女子搭訕要錢,若不給錢即遭詹男強扯衣角說:「好嘛!美女!」民眾不堪其擾向警方投訴,警方約談到案說明。詹男供稱,因滿腦子想要賺錢,讓家人過好生活才討錢,但辯稱沒有在捷運站內討錢,只有在站外乞討過2、3次,討來的錢都拿來當生活費及看病。詹男行乞經警方勸阻不聽,被依社維法送法院裁罰。
法官認為,詹男好手好腳卻不循正當管道上班賺錢,貪圖一時安逸,行乞討生活,但考量他坦承犯行,裁罰1千。法官在裁定書內期許詹男能藉此重建正確社會價值觀,勿再有違序行為。只是這名行為舉止異常的男子,早在五年前,就在台北火車站將一名年僅16歲少女拐騙回家後兩度性侵得逞,當時孩趁機偷走少女辛苦打工洗頭的1萬4千元工資,詹姓嫌犯還一度辯稱兩情相悅,最後才改口酒後亂性坦承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