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任命終審法官 政治介入司法?
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第五次會議24日在司法院舉行,召集人林子儀(左)與擔任委員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右)就討論案交換意見。(趙雙傑攝)
終審法官制度變革比較
司改國是會議第2分組昨決議,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未來將精簡為14人、7人,且由總統任命,終審法官為特任官,且沒有任期限制,僅規範70歲後須停止審案。此項變革立即遭外界批評是「政治任命」,將政治黑手伸進司法,更有一二審法官擔心被「秋後算帳」,永遠無法進終審法院。
終審法官 將為特任官
面對外界質疑,提出此方案的司法院強調,包括德國、法國、西班牙及韓國等20多國,都是採用總統任命終審法官制,況且台灣未來由多元、專業的遴選委員先行遴選,可增加法官民主正當性,又可確保司法獨立性。
昨日會議中,18名委員中,除了委員王文玲表示這樣說法無法說服她而反對,包括司法院院長、最高法院院長都舉手贊成,通過這項終審組織精簡案,但由於公懲會的組織改造攸關考試、銓敘,沒在此次討論中,不排除未來司法審判機關化後,與其他單位再行整併。
依照此次決議內容,由於終審法官沒有任期限制、採終身職,為了符合憲法規範,仍依照現行的法官法規定,由具有法官任用資格的人擔任,必須是曾任大法官、公懲委員、12年資歷的法官及檢察官、執業超過18年的律師,及大學法律系教授。
無任期限制 70歲退休
選任方式,以最高法院為例,由司法院長提出42名人選,交審檢辯代表、學者公正人士、立委組成的遴選委員會選出28人,再送交總統府,由總統任命14人為最高法院法官,其中1人任院長,滿70歲須停止辦案、辦退休。
一言堂 恐成一灘死水
對此,最高法院多名法官無奈表示,憂心政治將影響審判獨立,高度政治敏感性案件,恐成下級審法官們「燙手山芋」,深怕判錯,就永遠與終審法院無緣。
一、二審法官們也相當不服氣,他們質疑以後終審法官是總統說了才算,這不但無法讓終審法官獲得信服,也會給人一種黑箱作業、搞關係就可升官的聯想。
也有基層法官指出,大法官雖由總統提名,但須經立法院審查表決,且有交錯任期的設計,避免政治力干預,但未來終審法官由同一任總統任命後,且可做到退休,豈不成為「一言堂」?況且人數、庭數減少了,雖說見解易統一,但也少了更多元的看法,對司法未必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