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可怕的人體自燃之謎

  在極少數人體自燃事件裡,有目擊證人,而且自燃者在燃燒之後活了下來。2002年元旦,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北面,阿黛兒·瓦達克正和家人一起從海灘揀了一些貝殼後,開車回家,突然發現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她從腰部到膝蓋被嚴重燒傷。她的醫生至今無法查明人體自燃人體自燃起火的原因。  1986年3月26日傍晚,美國紐約州北部的消防員接到報案,請他們去調查一起讓人摸不著頭腦的火災。 那個叫喬治·莫特的人上床睡覺的時候還好好的,一個原本有180磅重的人,最後被燒得只剩下三磅半的骨頭,可是,火卻沒把房子燒掉。

  1982年,弱智女青年JeanLucille"Jeannie"Saffin與82歲的父親正坐在位於倫敦北部埃德蒙頓區的家中。據她爸爸說,有一道火光突然映入了他的眼簾。當他轉頭看女兒時,他看見女兒的上身已完全被火籠罩了。Saffin先生和他的女婿DonaldCarroll設法把火撲滅了,但Jeannie在送往醫院一個星期後因三度燒傷而死去。據Carroll說,“火花是從她的嘴裡噴出來的,就像一條噴火的龍那樣。而且還伴有咆哮聲。”室內沒有煙霧或火災損失。有些人曾懷疑是不是Jeannie父親煙斗裡的余燼燒著了她的衣服。

  屍體也會自燃。1973年12月7日,美國威斯康星州的一位50歲的婦女,煤氣中毒死後的第三天,親友們為她舉行葬禮。突然,棺內起火,屍體頃刻化為灰燼。當時百余人目睹。   1966年12月,一位抄表工來到92歲的J.IrvingBentley醫生位於賓夕法尼亞的家中查表時,發現了他的屍體——事實上,僅發現了Bentley醫生的半條腿和一只穿著拖鞋的腳。身體的其他部分已化為一堆灰燼。浴室地板上的一個小洞成為證明他是被火燒死的唯一證據。室內其他部分仍然完好無損。    1951年,六十七歲的寡婦瑪麗·裡瑟(MaryReeser)呆在位於佛羅裡達州聖彼得堡的家中。7月2的早晨,鄰居發現瑪麗家的前門滾燙。她在兩名工人的幫助下撞開門走進屋內,發現瑪麗坐在安樂椅上,身體周圍有一道黑圈。她的頭被燒得只有茶杯那麼大。身體只剩下部分脊椎和部分左腳。除了瑪麗燒焦的殘余外,她的公寓裡幾乎找不到任何失火的跡象。法律病理學家WiltonKrogman博士在談到這件事時表示:“這是我見過的最不可思議的事情。我一想起這件事,脖子上的汗毛都會因莫名的恐懼豎起來。如果我生活在中世紀,我肯定會認為這是巫術在作怪。”但警方的報告對瑪麗死因的解釋卻遠沒有超自然的色彩:香煙掉在了瑪麗太太由人造纖維制成的睡衣上,而這種材料是高度易燃的。

  1938年,當時年僅22歲的婦女PhyllisNewcombe在參加完英格蘭切姆斯福德郡廳舉行的舞會後准備離開。正當她下樓梯時,她的裙子突然無端地著起火來。她向舞廳沖去,不慎跌倒在舞場上。盡管當時有幾個人跑過去幫她,但她最後還是死在了醫院裡。雖然有人推測,Newcombe的裙子是被扔向樓梯間的香煙或燃著的火柴點燃的,但並沒有找到這兩種說法的證據。驗屍官L.F.Beccles對這件事的評論是,“根據我的經驗,我從來沒有碰到過像這樣神秘的案子。”    人體在沒有明顯火源的情況是如何著火的,又是如何在不點燃周圍一切物品的情況下燒得如此徹底?Bentley醫生的案例及數百起其他類似事件都被貼上了“人體自燃”(SHC)的標簽。盡管他和其他遭遇這種現象的受害者的身體幾乎全部焚燒殆盡,但他們周圍的物品,甚至有時連他們的衣服卻都安然無恙。    人體自身能產生火焰嗎?許多人都認為人體自燃是真實存在的事情,但大多數科學家卻並不信服。    在本文中,我們將了解人體自燃這一奇特現象,聽聽信奉者對它的看法並盡量將科學事實與傳說區分開來。但首先,如何推測人體自燃的發生?    

揭秘可怕的人體自燃之謎(5)

自燃指一個物體(在人體自燃情況下,指人)在沒有與外部熱源接觸的情況下,內部發生化學反應產生火焰的現象。

1663年,丹麥解剖學家托馬斯·巴托林(Thomas Bartholin)描述了巴黎的一名婦女在睡著時“焚燒成一堆灰燼和煙霧”的經過。這是歷史上記載的第一起人體自燃事件。但她睡覺用的草墊床卻並沒有被火燒著。1673年,法國人約拿斯·杜朋(Jonas Dupont)在所發表的作品“De Incendiis Corporis Humani Spontaneis”中搜集了諸多自燃案例。

從那以後又出現了數百例人體自燃現象,這些現象都有一個相似的模式:受害者通常是在家中自燃死亡的,燃燒往往非常徹底。驗屍官在現場有時會注意到發生事故的房間內有一種甜而嗆人的味道。

揭秘可怕的人體自燃之謎(5)

 幾十年來,火災研究員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什麼樣的火可以吞噬一個人卻不會燒掉他所在的房間?看到自己的身體燃燒起來,這個人一定會設法滅火。除非,火勢太猛,來不及撲救。

  這不是惟一的一起人被神秘的火燒死的事件。幾個世紀以來的觀點一直認為吞噬這些人的火焰來自他們自己身體裡面。支持者把這稱為“人體自燃”。

人體自燃圖片中的燒焦屍體顯得如此奇特的原因在於,這些身體的四肢通常是完好無損的。盡管身體軀干和頭部被燒得無法辨別,但雙手、雙腳或雙腿某個部分可能並未燒到。此外,人體周圍的房間也只有很少或根本沒有任何著火的跡象,除了有時殘留在家具和牆上的油漬外。在極少數案例中,受害者的內部器官仍然完好,而身體外部卻全部燒焦了。

並非所有的人體自燃受害者都只是簡單地引發火焰。有些人的身體上的燃燒現象非常奇怪,根本看不出明顯的源頭,而有些人的身體在沒有著火的情況下會冒起煙來。另外,並不是所有著火的人都會被燒死——一小部分人實際上會從他們所謂的自燃現象中存活下來。

人體燃燒需要具備兩個要素:極高的溫度和可燃物質。在正常情況下,我們的身體並不具備這兩個要素。但幾個世紀以來,有些科學家已經推測出幾種可能解釋這一現象的說法。

揭秘可怕的人體自燃之謎(5)

狄更斯小說《荒涼山莊》封面

19 世紀,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在小說《荒涼山莊》(Bleak House)中運用人體自燃這一現象讓小說中的一個人物走向死亡,從而激發了人們對人體自燃的極大興趣。這個人物名叫庫魯克(Krook),是一個酒鬼。小說遵從了當時人體自燃是由體內酒精含量過多引起的這一設想。

如今,關於人體自燃有好幾種理論。其中一種最流行的說法是,當甲烷(一種因植物腐爛而產生的可燃氣體)在腸道內積累過多,並被酶(人體內的蛋白質,其作用相當於誘導和加速化學反應的催化劑)點燃後,就會產生火花。然而,大多數死於人體自燃的人,其身體外部的燃燒程度要遠遠重於內部器官的損壞程度,這似乎有悖於此理論。

其他理論推測,火是由於體內的靜電累積或施加於身體的外部地磁力而引起的。一位自稱是研究人體自燃現象的專家拉裡·阿諾德(Larry Arnold)提出,該現象是一種稱為pyroton的新亞原子粒子的產物,他表示這種粒子與細胞互相作用後能造成微小的爆炸。但是,並沒有科學證據能證明這種粒子的存在。

到2005年3月為止,沒有任何人提出過解釋人體自燃的科學理論依據。如果人體不能自燃,那麼該如何解釋那些似乎從體內燃燒的人物的故事和圖片呢?

如果人體自燃不是真實的,那麼這麼多拍有燒焦屍體的圖片背後到底發生了什麼?一種可能的解釋是燈芯效應。燭芯效應成功地解釋了為何有人連骨頭都化為灰燼

  關於這些怪異的燃燒案例,17世紀的歐洲,有些醫生認為答案是酒精!但如果真是這樣,那麼身體應該是從裡面開始燃燒。在缺少氧氣的體內,這種事顯然不會發生。最近出現了一種相對合理的解釋,被稱為燭芯效應。

  有時,最離奇的謎題有著最平凡的謎底。科學家認為,我們可以把一個穿著衣服的人,設想為裡外反轉的蠟燭,衣服是燭芯,人體脂肪是蠟。即便是很小的火苗也可能會穿透皮膚,點燃脂肪,而後慢慢地、持續地燃燒。

  法醫生物學家馬克用一塊布和一塊豬肉演示了這種效應。豬的脂肪與人類脂肪十分相像。如果條件符合,脂肪和布就會像蠟燭一樣,燒到幾乎什麼也不剩。

  燭芯效應幾乎是個完美的答案,它證明了人體自身就有燃燒源,只要環境條件符合,人體就可以自我毀滅。然而有一點疑問是燭芯效應未能回答的:用豬做實驗時,常會留下不少完整的骨頭,而在被認為是人體自燃的事件中,骨骼多半都化為灰燼。

  人類學研究生安吉·克裡斯滕森專心攻克這個問題。安吉發現,人體自燃的受害者與最容易患骨質疏松症的人群的基本情況非常相近。而骨質疏松的人骨在火葬時更容易被燒盡。

  燭芯理論也解釋了這些案例中的一個怪誕現象:為什麼腿腳常常完好無損?腳和小腿上的脂肪很少,而且通常沒有被布料包裹———也就是說,沒有燃料、也沒有燭芯。研究者認為,燭芯效應顯然是導致喬治·莫特死亡的原因。另一個可能性是,有些火和受害者身上的奇怪狀況是犯罪分子所為,他們為了毀屍滅跡才這樣做的。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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