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阿窿買豪宅? 公青團領袖被控講騙話

公青團安邦區團團長阿當羅斯裡週五被控上庭時,一臉鎮定,還豎起拇指。

公青團安邦區團團長阿當羅斯裡週五被控上庭時,一臉鎮定,還豎起拇指。

(吉隆坡21日訊)公青團安邦區團團長拿督阿當羅斯裡因在擁豪宅課題上,向反貪污委員會供稱是向大耳窿、祖母及岳母借錢,加上賣車,才籌足金額購買豪宅,今早被控提供假口供及假文件等6項罪名,但他不認罪。

首控狀指被告於今年2月10日早上9時至中午12時15分,在反貪會總部,在該委員會援引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第32條文傳召他問話時,向查案官提供假口供,內容包括其收入來源及購屋基金。

控狀指出,被告自稱一名公司董事,月入6萬令吉,也是一名商人及投資者等;被告也稱在安邦的豪宅是當時經由大眾銀行拍賣,他以120萬令吉現金買下,並非700萬令吉。

次控狀則指被告在同月22日修改關於買車細節的口供;因而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第32(8)(c)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100萬令吉或監禁最高1年,或兩者兼施。

其余4項控狀則指被告向反貪會錄口供時使用假文件,包括兩份借貸合約及公司現金券,因此牴觸上述法令第89條文,罪成者可被罰款不超過3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反貪會已於早前充公這所豪宅,以協助調查此案。

主控官阿克蘭副檢察司早前向法官建議讓被告以40萬令吉保釋,但被告代表律師阿末再迪指出,被告所犯罪行並非嚴重,因此建議減低保釋金額至15萬令吉。

法官阿拉勿丁最後允許被告以30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以及交出護照,並擇定5月29日過堂。

阿當羅斯裡被扣數天,週五正式被控時,在法庭外和親人相擁。

阿當羅斯裡被扣數天,週五正式被控時,在法庭外和親人相擁。

阿當羅斯裡進入法庭前抱著孩子,臨別依依。

阿當羅斯裡進入法庭前抱著孩子,臨別依依。

到處籌資有文件為證

根據首控狀,阿當羅斯裡是向一名叫“李歐”的大耳窿借40萬令吉,以及另一名叫“本”的男子借10萬令吉,岳母與祖母分別借他10萬令吉。

另外,他自行透過銷售汽車、收租和生意盈利,籌到50萬令吉,以購買豪宅。

次控狀闡明,阿當羅斯裡於2月22日修改口供,把借錢對象縮小為大耳窿“李歐”和祖母,同時提呈文件佐證。

他後來改口,稱向“李歐”借55萬5165令吉,償還期為兩年。

他補充,自己已償還其中30萬2050令吉,仍有25萬3115令吉尾數。

阿當羅斯裡也向反貪會出示借貸合約,證明其祖母在2016年10月借他8萬令吉,分3年償還。

不過,阿當羅斯裡祖母不幸於今年1月28日去世。

庭外與家人相擁

阿當羅斯裡自4月14日起,就因擁不尋常財富被反貪會延扣9天助查,他週五被帶到地庭面控,他在庭外看見家人時,立即與他們相擁。

他在進入法庭前,也緊抱著孩子;但被押到地庭過程中,他對著攝影鏡頭依然露出笑臉及比贊,心情不受影響。

數十名公正黨成員到場支持阿當羅斯裡,開庭時眾人站著聽審。

直至案件結束後,支持者在庭外高喊“烈火莫熄”(Reformasi),以表支持阿當羅斯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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