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治安史上,談到最兇狠的槍擊要犯,非有宜蘭龍之稱的陳新發莫屬,作案橫跨7個縣市!!

台灣治安史上,談到最兇狠的槍擊要犯,非有宜蘭龍之稱的陳新發莫屬,民國81年間他連續當街槍殺2名刑警,整個犯罪集團一共犯下54起殺人案件,作案橫跨7個縣市,當年侯友宜執行獵龍專案,雙方在吳興街發生槍戰,陳新發丟出手榴彈反擊,警方投擲震撼彈對抗,警匪駁火2千多發子彈,最後引發瓦斯爆炸,陳新發命喪火窟。

警政署長侯友宜回憶:「我們研判陳新發已經離開過,離開長春路跟合江那一帶,沒想到他剛好在那一帶吃麵,他就從後面偷襲李富星,就從後面,連續給他開了三、四槍,倒下去以後,又一槍對著他腦袋打。」

警政署長侯友宜回憶起民國81年4月10日,獵龍專案成員李富星殉職,他眼眶泛紅。事實上,槍擊要犯陳新發早年只是一個色情酒店的泊車小弟,後來靠著逞凶鬥狠闖出名號,在槍殺李富星之前,也犯下槍殺刑警胡榮裕,就在李富星殉職隔日,雙方在台北市吳興街發生激烈槍戰。

侯友宜回憶:「一上去,門都還沒開,子彈就打出去,打出來了,那我們每次攻到客廳的時候,他子彈就從最後一個房間裡面打出來,手榴彈就從裡面丟出來。」

後來警方也回以震撼彈要逼陳新發就範,擁有強大火力的陳新發立刻以美式的衝鋒槍、M16步槍展開激烈的反擊。

資深社會記者李根青回憶:「他打到一半還喊停,說等一下停一下,為什麼?因為裡面還有兩個舞小姐,裡面還有兩個舞小姐,就讓兩個小姐一起出來,然後他們繼續打,那個時候警察也嗆聲,陳新發也嗆聲,都說一句話,說我要打死你,絕對要打死你,這都不必講,因為他剛剛才打死一個警察。」

這場將近60分鐘的槍戰,雙方駁火2千多發子彈,把屋子打成千瘡百孔,還不停漏水。根據媒體當時的報導,這次獵龍行動打光了信義分局的彈藥,而且附近國小也都停止上課。

最後這場槍戰因為火花引發了瓦斯爆炸,陳新發夥同兩名黨羽三人命喪火窟。

激烈的槍戰,讓陳新發的終究受到制裁,雖然終究沒有給被害家屬一個交代,但命喪火窟,讓陳新發也不得不相信法網恢恢。

民國八十一年四月,台北市長春路現場血跡斑斑,誰開的槍。當時頭號槍擊要犯排名第一位陳新發,在這起命案之前的兩個月,陳新發就已經槍殺了一名刑警,全台灣的警察都要抓他,刑警李富星發現了他的形蹤一路跟監,沒想到跟監被發現了,陳新發轉到暗巷,手持雙槍朝刑警李富星背後連續開槍,李富星倒在血泊當中,搶救無效。

兩個警察的性命,陳新發無疑是向全國警察宣戰,就在隔天,陳新發被發現負傷逃回住處,台北市吳興街,機不可失全台北市警力出動,爆發激烈槍戰,警方攻到公寓門口,還沒破門,陳新發在門後就先開槍,陳新發犯罪集團一共三個人,M16衝鋒槍手榴彈都有,更恐怖的是裡頭,還有兩個舞小姐當作人質。

經過談判熄火二十分鐘,兩個舞小姐先放出來,接著再繼續打,警方在對面公寓成立臨時指揮中心,桌上的彈藥一箱一箱從警局送到前線,當時的信義分局,全部的子彈都還不夠用,還緊急要求火力支援。一個多小時的槍戰,當時參與的警察形容,因為想到兩名兄弟的犧牲,儘管克制情緒,但也殺紅了眼。

最後從公寓裡頭竄出瓦斯味,可能是子彈擊破管線,最前線的攻堅組丟出震撼彈,這一丟引發爆炸,三名歹徒包括陳新發在內命喪火窟,槍戰後的現場三具焦屍面目全非,其中一具死到臨頭還緊握雙槍的就是陳新發。兩千多發子彈,牆壁彈痕累累,當時在槍戰後開放給媒體拍攝,就是要證明陳新發已經死亡安撫人心。

但焦屍光看外表,沒有辦法判定身分,這時候竟然還傳出陳新發根本沒死,社會上竟然還是人心惶惶,在DNA檢驗不發達的時候,刑事局鑑識中心,利用最傳統的血型判定術,在一次向社會公開證明陳新發已經死亡,獵龍專案才算結案。陳新發從趴車小弟當起,在當時台北市民權西路號稱全台灣第一家脫衣酒店,大屯飯店,因為玩骰子不開心殺了賣香腸的攤販開始,嫌服務不好,也槍殺兩名舞小姐,就這樣不爽就殺人的名號闖開。

以他為首的犯罪集團,至少犯下54起的綁票殺人,他的人生充滿殺戮絕對不誇張,也可以說他慘忍的個性還充滿戲劇性,因為他的故事還被拍成電影殺生狀元,殺生還能夠變成狀元,頭號獵龍目標和電影一起劃下句點。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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