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和女友結婚他辛苦存錢快7年,沒想到竟在最後一刻...最終他霸氣放生!
我想說一個真實故事...
起因是源自於這篇靠北男友的文...
文章有點長
但希望大家可以耐心看完...
去年才發生而已,所以印象深刻...
靠北男友原文:
奇怪耶我婚禮就是想要在飯店漂漂亮亮的穿婚紗
男友一直想要辦流水席說大家才吃的開心吃的飽再吵老娘就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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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正文,用第一人稱敘述大家比較容易看囉。↓↓↓↓↓
跟女朋友從大學快畢業到現在交往了快7年,她是銀行行員,我是一個新創公司的工程師。其實在我們畢業不久後就各自都有了很穩定的工作,沒有太大意外應該可以在公司內繼續待個五年十年以上不是問題。
我們大概在畢業三年後就覺得時間差不多了,可以牽手走一輩子,只是因為我還有學貸要還,家裡單親,經濟壓力也不小,所以存錢十分緩慢...之前想婚的時候,女友去問她的爸媽,她爸媽表示大聘小聘合起來要60萬...(當然還不包含拍婚紗、辦喜宴等支出)這對我來說真的是一個很不小的數字...因為一直沒達到這個數字,婚期就這樣拖啊拖...
曾經有想說要在額外接一份兼差的工作增加收入,但無奈工程師真的工時有點長,不時就要加班到9點10點,回到家根本就累癱了...再加上公司也在慢慢擴大,感覺再過幾年整個做起來薪資會越來越不錯,所以也不太想跳槽,就懶覺捏著繼續在這邊拚。
大概就在去年年初,貸款完全還完,也默默存了一筆錢,雖然還不到60萬,但也接近了,還沒等到我存完,女友的父母也急了,害怕女兒太晚結婚太晚生對身體不好,所以就妥協說50萬就好,但條件是年底以前要結婚。我算了一下,聘金的部分沒問題,但如果要年底以前結婚可能拍婚紗與宴客的部分預算就會比較緊(女方家人很堅持一定要氣派宴客,希望場面大一點)
反正呢,重點是和女友溝通後,她不太能接受壓縮婚紗與宴客的預算,而且還希望蜜月能去西歐...為此我們吵了好幾次架,婚紗我本來就預計要拍(也不想拍很糟糕的),但宴客的部分我覺得可以不必一定要在大飯店,可以把這部分預算省一點,拿來補貼蜜月的錢,(如果要穩穩風風光光辦在飯店,蜜月真的完全捉襟見軸,即使能到西歐也不會是品質太好的一趟蜜月旅遊)但女友很堅持她一定要在4.5星的飯店,宴客的部分配合爸媽的要求,希望能讓大家都風光出席離席,蜜月也堅持一定要在西歐(好啦其實就是法國),要玩3周這樣...
我跟女友說:「妳不是不了解我家裡經濟跟之前學貸的窘境,雖然我存錢很慢,但我真的很努力,這幾年下來平常都不敢多浪費,買給你一定盡量買最好的,自己可以節省就盡量節省...為了我們的婚禮,我也是除了工作以外,剩餘時間都在規劃安排,把所有自己的休閒時間都排給妳與未來家庭了...希望妳能體諒我,在宴客的部分能做一些犧牲。我只是希望能讓我們在蜜月的時候開心一點、沒有經濟負擔這樣...」
結果女友回我:「其實我們家已經讓步很大了,這部分也是我拜託我父母很久他們才讓步。但婚一輩子也就這麼一次,能讓我們的親友同事都能在飯店內風光出席,有很難嗎?為什麼連這些錢都要省呢?我覺得妳不夠有心...」
噢不,聽到她說我不夠有心我真的差點大爆炸:「但妳蜜月要求去法國三個禮拜,而且都要住4星以上的套房...負擔真的很大,我不想辦法從喜宴項目省一點,短期根本辦不到...那不然能不能蜜月時我們不要住太好的...歐洲吃的也不算便宜...這樣至少我們還可以盡情吃美食彌補住得不夠好...」
女友回我:「難得出國玩一趟,都到歐洲了,住4星以下的也太委屈自己,如果是這樣還不如不要出國!一輩子或許就只去法國這麼一次啊!你怎麼能省蜜月的錢?」
我回:「好,那我不動蜜月的錢,但喜宴的部分,就算是找個還可以的餐廳或流水席,妳還是可以穿得很漂亮啊,我們還是能布置得乾淨整潔讓與會貴賓很有面子。我覺得辦在4.5星飯店真的沒有很必要...」
接著女友就開大絕招了:「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兩個家的事,我希望我們有共識,但很明顯我們談這麼久都沒共識。我陪你6年多了,也給你6年多時間了,我還要等多久,才能有個滿意的婚禮與蜜月?如果你這麼有困難,那不如這個婚不要結好了。」
說完她就負氣離開我們的租屋處...
當天晚上我約了兩三位朋友吃飯聊聊,說我這婚可能快結不成了,一位結了婚的女性朋友這樣跟我說:「女生結婚那麼不管穿的多漂亮,通常不會有人記得,但如果你們的酒席辦的很好吃,與會的親戚朋友吃得很飽很開心,他們會惦記一輩子。你想要在喜宴上省錢,我覺得並沒有問題,你的考量也很合理。如果你們都相伴6年多了,她在這麼明白你的家庭與經濟情況下,還對你說這些話,很明顯無法將心比心。你自己要好好斟酌...」
當晚回家,女友也沒回家,我在客廳想了很久,整晚沒睡。一直在想這將近7年來,我這麼辛苦拼命省這個省那個到底是為了什麼。
隔天去上班,一整天也沒什麼精神,又加上要趕一個案子,身心俱疲,看看手機,昨晚傳的關心她好不好、希望她別生氣等等的訊息也完全沒有任何回應...
於是當晚9點半下班,下班時我又急忙打了3通電話給女友,沒接...到家後我便毅然決然直接打電話給女友的父母:「XX的爸媽,不好意思,這些日子我真的身心俱疲,也謝謝你們之前願意通融我聘金的部分,我真的很感激。但由於在喜宴與蜜月上與XX沒有太大的共識,我好累,不想再為難自己、也為難你們...所以我決定放手。這個婚我不打算結了...希望你們能體諒。」
她父母突然大怒問我是不是想要分手,都這個節骨眼了才說要放棄婚姻簡直太不負責任,甚至還說我這樣做跟那些劈腿的爛人沒兩樣...我也只是冷冷回:「我會這樣做,也是你們三個人一起逼我的。你們看不起我,XX跟我一起走了6年還是無法好好諒解我的犧牲與珍惜我的付出,那我也有權拒絕再繼續讓自己痛苦與煎熬...。謝謝你們,也謝謝XX這幾年來的陪伴,我打XX電話都不通,可以的話請你們和她說一聲,我還是很愛她,只是我們有緣無分。」
於是當晚我也沒有睡,就把女友的東西都清出來,放行李箱裡裝好,另外傳了封簡訊給女友,請她找個時間來領回她的東西。
放生一段快7年的感情,很痛,但我真的也盡力了。也許幾個月、幾年後的下一個對象會更能體諒、珍惜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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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2天後女友傳了一大封簡訊,大意是她這兩天也想了很多,希望我不要這麼輕易就放棄兩人經營了快7年的感情...然後也跟我道歉,說她想了想願意在跟我詳細討論一下宴客與蜜月的部分。
只是我真的已經哀莫大於心死...所以我最後也只有回說:為何要等到真的失去才懂得珍惜、才會想通?妳說妳給了我6年多存錢與籌備,但我也給了妳6年多了解我、體諒我、珍惜我。妳外出未歸也不接電話的那兩天,已經是我容忍的極限,太遲了...
一周後,我傳訊息給她說她的東西放很久了,請她不用回來拿了,我直接寄她家。(不然一直擺著都不領我也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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