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批關說者沒事 北檢回擊酸溜溜

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遭起訴,上周五馬英九首度到台北地院出庭時,反批檢方「以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關說司法個案的立委沒事,處理司法關說醜聞的人被起訴,公理何在?」,北檢醞釀多日,今終於發聲明反擊,大酸馬英九擔任總統8年,又曾擔任國內最大黨黨主席6年多,始終未曾提案立法處罰關說者,「此又係誰之過歟?」

馬英九日前出庭時堅稱無罪,並痛批檢方「羅織構陷、入人於罪」,跟「電視名嘴或網路鄉民一樣」、「以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馬庭訊後在台北地檢署內持麥克風受訪時也強調,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他報告司法關說案時,他是中華民國總統,「對憲法有承諾,對國家有責任,遇到破壞憲政體制、傷害人民權益的違法事件,我不能置身事外!」

但近日政大副教授劉宏恩在臉書上發文質疑馬持麥克風受訪是特權,引發一陣風波,台北地檢署醞釀多日,今發出聲明反擊,先稱北檢並無參與北院審理馬案的出庭場地規劃,對於馬持麥克風對外發表聲明釀成特權爭議,「至感遺憾」。

至於馬英九質疑關說者沒事,北檢重砲回擊,指關說司法者沒事,是因為《刑法》沒有處罰關說者,但馬在案發前後擔任總統8年,又擔任過內最大黨黨主席6年多,始終未對關說司法立法科刑,尤其在本案發生後,馬也未對關說司法者提案立法處罰,北檢因此不禁究問:「此又係誰之過歟?豈能藉此指摘檢察官?」

而馬英九開庭時還對檢察官提出「17問」,詢問自己該如何處理關說事件才合法、適當?北檢回稱,馬英九擔任過法務部長、台北市長和總統共近20年,依照馬的法學專長和行政經歷,應該很清楚如何嚴守「依法行政」之分際、職權究應如何「合法、適當」,怎麼還有反問檢察官的道理?

而北檢也指,馬英九的犯行在黃世銘洩密案中,也被認定,且依大法官釋字第729號,馬的行為已經逾越《憲法》的權力分立界限,檢方並非先射箭後劃靶,最後北檢呼籲:「本案訴訟攻防宜回歸理性及證據討論,勿以民粹性或政治性言語誤導視聽。」

針對台北地檢署兩度發新聞稿,馬英九辦公室昨表示,若台北地檢署對馬無罪答辯有任何指教,請於法庭內當庭陳述,以示對承審法官之尊重。 

馬辦指出,北檢不於開庭當日就被告答辯,在法庭內攻防,而是罕見以地檢署名義於深夜發新聞稿,已先自失立場。復又於下次6月2日開庭前,將應於法庭內攻防之內容,再以地檢署名義發佈新聞稿,其原因為何?實在令人無法理解。本案既已由法院依法審理,雙方攻防應在法庭內為之,以示對法院及司法體制的尊重。往後若北檢再有本案之庭外新聞稿,馬辦將不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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