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校偷腥女軍官,遭孕妻活逮悔賠100萬
國防部一名尤姓已婚少校2016年7月深夜帶吳姓女軍官回外祖母家,遭懷孕5月的妻子捉姦逮到兩人衣衫不整,尤男不願離婚,簽協議書自願賠妻100萬元,還允諾若他違反協議,將賠妻4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不料事後尤男反悔,提告指當時驚慌才被迫簽字,主張協議無效,但新北地院不採信,昨尤男敗訴。現已離開軍職的尤男(35歲)去年遭妻懷疑有外遇,找徵信社跟監發現他深夜帶吳姓女長官(46歲)回尤男外祖母家,立刻和母親及妹妹前往捉姦,當場逮到尤男、吳女衣衫不整共處一室,尤妻傷心欲絕,要求離婚並通知律師前來。但尤男不願離婚,跟尤妻律師磋商數小時後,簽下協議書同意賠償妻子100萬元,吳女也簽字連帶保證,兩人還允諾若尤男未依約賠償100萬元,須連帶賠償尤妻4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且尤男每月薪水僅能留5千元自用,所餘都要匯至妻子帳戶。不過,事後尤男反悔,提告表示當時他驚慌失措,被迫急於決定,才簽下協議書,希望法官依《民法》第74條等條文判決撤銷協議,他願改賠30萬元。
但尤妻表示,當時談判數小時,丈夫可自由行動,又身為國防部軍官,也在派出所內,豈會輕率或遭人脅迫而簽協議書,何況她也同意只要丈夫未違反協議,就會放棄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的刑、民事告訴。法官根據許姓徵信人員證詞,認定尤男被逮當時並無驚慌,且尤男因不願離婚,才在律師協調下展開磋商,最後簽下協議書,可見未陷於急迫或因輕率、無經驗而簽字,因此判尤男敗訴。尤男律師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尤妻律師則未回應。另尤妻提告通姦部分,仍由新北地院審理中。
(孫友廉/新北報導)=====網友意見===== 對於尤男在妻子懷孕時偷吃女長官,網友紛紛怒批「真是賤男」、「納稅養這些人,台灣國軍真的沒救」,也有網友揶揄,「不去打仗自己網內互打」、「阿寬部長還是100分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