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情竇初開少女懷孕,為男友向法官說情獲緩刑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19歲的范姓高職生結識年僅15歲的女網友「小玉」,情竇初開的「小玉」旋而與范同居,數月後懷孕,經醫院通報警方,事後雙方以20萬元和解,「小玉」並說范及其家人對很好,不願對范提出告訴,法官因此從輕判刑,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
(示意圖,非當事本人)
判決書指出,范男去年5月上旬經交友網站認識少女「小玉」,兩人一見鍾情,進而成為男女朋友,范男在「小玉」同意下發生性關係,同月下旬,「小玉」至范男住處同居,發生多次性關係。至去年9月2日,「小玉」身體不舒服,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醫,發現「小玉」懷孕,經醫院通報,警方循線查獲范男,范男坦承與「小玉」發生20多次性關係。法官審酌范男於本案發生時僅18歲,雖知悉「小玉」的年齡處於身心與人格發展中重要階段,對於男女兩性關係,猶處於懵懂狀態,竟未能克制自身情慾,與「小玉」發生多次性關係。不過,范男犯後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承諾與其法定代理人以分期方式給付被害人家屬20萬元,積極彌補被害人所受損害,而「小玉」的家人同意法院予以緩刑,「小玉」也表示不要對范提出任何告訴,因為范及其家人對她甚為善待,法官因此從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