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局強徵私人地建清真寺 上訴庭裁決不合法

宗教局強徵私人地建清真寺 上訴庭裁決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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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局強徵私人地建清真寺 上訴庭裁決不合法(示意圖)

(吉隆坡14日訊)上訴庭強調,雪州政府及屬下5個機構,包括雪州伊斯蘭教局(JAIS)強制性徵用一塊26英畝的私人土地以興建大型清真寺,是不合法及存有惡意。

上訴庭是在1月17日裁決,雪州伊斯蘭教局無權強制性徵用一所華裔公司United Allied Empire私人有限公司(UAE)的土地,並諭令雪州伊教局等6造賠償10萬令吉。

根據上訴庭在今天所發布的書面判詞,這項標誌性的判決,恢復並加強大馬地主的權益。

判詞強調,政府機構在強制性徵用任何私人土地之前,都必須嚴守程序需求及法律。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阿邦依斯甘達為首的三司在裁決時指出,JAIS及其他答辯方的論據,只是純粹的否認指控及前後矛盾,JAIS等6造逃避的態度反應出他們有明顯的惡意。

上訴庭在長達36頁的書面判詞中指出,雪州當局在強制徵地上,顯然違反了相關程序。

上訴庭批准UAE公司的索償申請,賠償金額共10萬令吉,並諭令雪州土地及礦產局總監、瓜拉雪蘭莪土地管理員、JAIS以及雪州政府支付一半的賠償金,另一半的賠償金則由雪州伊斯蘭理事會以及雪州穆斯林捐獻董事局支付。

高庭法官拿督阿茲瑪是在2015年12月3日在撤回UAE私人有限公司的司法檢討申請,上訴庭認為,阿茲瑪犯了法律上及事實上的錯誤。

雪州政府是在2012年5月頒布憲報,要求徵用UAE公司在瓜拉雪蘭莪八丁燕帶的土地,作?雪州伊教局興建大型清真寺的用途。

同年4月,UAE公司要求雪州伊教局土地管理員收回徵用土地的決定,並致函首相及雪州大臣,投訴土地遭強制性奪取。

同時,UAE該公司也向雪州莎阿南高庭提出司法檢討的申請,以撤銷當局強制徵用土地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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