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5獸男侵犯虐死14歲少女又焚屍,法院判決結果讓所有網友憤怒!
邱姓少女陳屍樹叢,身上已長滿蛆。
臺灣新竹一名男子(林春雄)前年和女友(黃曉雲約3名惡友,涉押走一名14歲少女打得奄奄一息,並與好友[性·侵]得逞還羞辱少女「爽不爽?」、「誰的比較大」等語。
少女傷重不治,林男等人又再殘忍焚屍滅跡,一審依殺人等罪重判5人均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法庭認定5人沒有殺人犯意。
今日改依傷害致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林男與手下(陳哲儒)無期徒刑,黃女與共犯(古志強)、(何文軒)分別改判20至28年不等徒刑
判決指出,案發遇害的邱姓國二死者,生前與一名11歲謝姓少女爭吵,謝女向黃女(28歲)告密稱邱女曾對著她用三字經辱駡黃女。
黃女向自稱「冥王」的林男(32歲)訴苦,林男找一起擔任板模工的陳男(27歲)、古男(23歲)與何男(21歲)當幫手。
前年5月17日晚7時許,到網咖店押走死者呼巴掌,分乘機車將死者載往附近的國小旁步道,5人以竹棍、安全帽等物圍毆死者。
陳男還叫到場的謝女及一名曾姓女童拿石塊丟死者,後因有路人經過制止,林男等人把邱女帶到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繼續拳打腳踢,陳男對頻頻求饒的死者說:「給妳兩條路走,一條是打死妳,一條是讓我們上妳!」
邱女為活命而遭林男等人淫虐,林男大喊:「上!」叫黃女把2少女帶開,還羞辱邱女「爽不爽?」、「誰的比較大」等語,並於事畢後,用腳踹踢邱女腹部。死者頭部著地重傷昏迷,事後經法醫解剖認定為致命傷。
林男等人當時以為邱女裝死,陳男高舉安全帽喊著:「1、2、3!」作勢要砸下去,發現邱女真的沒反應,林男才率眾去卡拉OK狂歡,將邱女丟在現場。
事後何男心裡不安,悄悄折返現場察看,赫見邱女傷重氣絕,林男等人獲報到場用砂石塗擦被害少女臉部,隔天又買汽油焚屍,不料事後謝女向朋友炫耀,全案因而曝光。
兇嫌表示還會上訴。
一審指林男5人手段兇殘、惡性重大,但台大醫院鑑定認為5人雖智力中低、易衝動欠控制,並無反社會人格,未達難以教化程度,依殺人、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5人均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高院認定5人動機是教訓邱女而非殺人,將殺人罪部分改依傷害致死罪論處,檢方雖請求改判死刑,但因傷害致死罪最重僅判無期徒刑。
高院今將林、陳2名主謀依傷害致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各判處無期徒刑,黃女因參與程度較輕,改判20年徒刑,何男有搭救邱女的行動、古男到案完整供出案情,各被酌減改判25年與28年,可上訴。林男今出庭聆判還押時表示:「會上訴!」黃女還押時低頭不發一語。
據悉,林男5人和死者父母和解,允諾共同賠償1000多萬元,但5人除了帶頭的林男有點錢,其餘名下皆無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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