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北市10處漁港開放垂釣區域及相關注意事項..全攻略!!

 漁港主要是提供漁船停泊及整補,基於安全原則禁止釣魚,市府依據漁港法第18條,於轄內30處漁港中 ,公告開放淡水第二、六塊厝、後厝、草里、中角、水尾、野柳、深澳、水湳洞、和美、澳仔及福隆等處漁港部分碼頭區合法垂釣,在每個漁港都有設置公告牌面,牌面上皆有圖示顯示該港合法垂釣位置,市府為維持漁港作業秩序,每月會同警察、海巡等機關成立聯合稽查小組,不定時稽查取締港區非法垂釣行為,目前已取締15件,釣友們到前述漁港後,一定要到公告牌上查看合法區域,以免觸法。 (貼心小叮嚀:未在公告開放合法垂釣區進行垂釣者,依據漁港法處行為人或其雇用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有品垂釣運動 大伙來遵守  新北市開放轄內漁港提供民眾垂釣休閒,在漁港合法垂釣切勿有甩竿及在船舶航道垂釣等影響漁民作業的行為,破壞碼頭設施、有償轉讓釣座或置物佔位等都是禁止的,另外提醒各位釣友,垂釣記得全程穿著救生衣及防滑鞋,新北市政府也特別協 調鄰近海巡機關提供「救生衣零距離借用」服務,釣友可在新北市轄各漁港內岸巡安檢所免費借用救生衣!  漁業處汪昭華處長表示,有些釣客為追求漁汛,在漁港禁止垂釣區域垂釣,常因甩竿、放線等動作,跟往來的漁船發生衝突,有些缺乏公德心的釣客,還會在漁港隨意丟棄菸蒂、釣線、塑膠瓶等垃圾,不僅造成環境髒亂,也間接汙染了海洋;新北市很歡迎民眾到漁港合法垂釣,但也要呼籲釣友在 漁港垂釣時,要當個有品釣客,維護漁港整潔、乾淨、友善的垂釣空間,不僅是公部門的責任,更需要釣友的配合與支持,有品垂釣,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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