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為什麼判我們共同監護?共同監護權的優缺點,你一定要知道!

👨‍👩‍👧 什麼是共同監護?跟單獨監護差在哪?

🔹 單獨監護:

一方獨自行使親權,成為孩子唯一的法定代理人(可單獨決定就學、戶籍、開戶等事務)

🔹 共同監護:

父母雙方共同擁有親權,但實際生活上仍由其中一方擔任「主要照顧者」。

📌 實務上孩子只會與一方同住,但若遇到重大決策(如搬家、出國、繼承、財產處理),就需要雙方共同同意。


📋 離婚協議怎麼寫「共同監護」?

建議寫法如下:

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由雙方共同行使及負擔。  
未成年子女與OOO同住,由其負主要生活照顧義務。

如果希望日後少衝突,可約定重大事項範圍,例如:

  • 孩子財產的管理

  • 學籍遷移、出國旅行

  • 特殊醫療處置這些都需「雙方同意」。


👍 共同監護的優點

  • 離婚後雙方仍可共同參與孩子成長

  • 子女仍享有雙親陪伴感

  • 父母未來仍有對等親權(如陪同開戶、辦護照)

  • 能減少孩子被單方操控的風險


👎 共同監護的缺點

  • 容易卡在「誰都不同意」的僵局

  • 無法即時處理孩子突發狀況(如學籍轉換、出國急事)

  • 離婚後若無法溝通,等於事事卡關

  • 可能為了「否定對方」而拒絕孩子需求

📌 若雙方居住城市不同、對話容易失焦,建議慎選共同監護。


🤝 離婚協議中,探視怎麼寫最不會吵?

如果雙方理性,可簡單寫:

XXX得於不妨礙就學及生活作息下與○○○會面交往。

若經常爭執,建議詳細約定:

  • 探視週期(如第二、第四週六至日)

  • 接送人與方式(誰送誰接?是否可代送?)

  • 節日安排(寒暑假、生日、過年怎麼分配)

  • 是否可過夜、帶出國、是否需陪同

📌 建議寫入扶養費「加速條款」避免賴帳,例如:

若有一期未付,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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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語:換個方式愛孩子,不代表你不再是爸/媽

離婚不是放棄親職,而是用不同身分陪孩子長大。不論單獨或共同監護,孩子最需要的,是父母能好好溝通、理性安排。

如果你在監護權或離婚協議卡關,不妨找個家事律師陪你,別讓爭執延誤了孩子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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