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師生當庭和解!家長「隔月立刻檢舉老師」律師曝真相:假道歉
台中某小六生在體育課期間用樂樂棒打傷老師,事後雖然隔天向老師道歉,但因態度未達老師期望,最終老師選擇報警處理,將學生帶至派出所。對此,律師林智群分析,警方的處理方式確有爭議,但這並不表示老師在遭遇攻擊時無法報案,最讓人費解的是,事件發生於3月,6月雙方已和解,卻在7月家長反過來檢舉老師不當管教,他直言:「根本是道歉假的,只為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
針對警方行為,林智群解釋,小六學生若未滿12歲,既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也無法依刑法處理,警方究竟以何種名義要求兒童到警局製作筆錄,確實存在疑點,然而,不過他也強調,警察執法問題並不影響老師報案的權利,「老師對學生都沒懲戒權了,被學生打,還不能報案?憲法第16條有說老師沒訴訟權嗎?」
林智群進一步表示,雖然未滿12歲的兒童無法面臨刑事責任,但可以透過民事訴訟,要求其父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然而,本案中,學生在3月攻擊老師後,6月於保護庭中當庭道歉,雙方達成和解,但家長在7月突然反控老師不當管教,他批評這種行為根本是「根本道歉假的,只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
這起事件引發廣大網友熱議,「小六男童,可能六月畢業,七月已經離校,家長又透過民代追殺」、「社會上道歉已經流於形式,用以脫罪」、「7月已經畢業,當然可以開大絕」,對此,校方與法院分別表示,6月的和解過程中,雙方已解決紛爭,最終調查也未發現老師有不當管教情事,但家長卻在和解後仍透過民代陳情,讓事件再度公開,引起社會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