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你「撞」過來!警拔槍30秒 槍管朝下戒備
持續追蹤,取締違停的拔槍員警!當時從轎車外,實在很難判斷,駕駛會不會衝撞警察、波及無辜,警方曝光密錄器還原,拔槍前就已經喝令對方停車,亮槍警戒的30秒,槍管全程朝下,當危機解除,就收槍,其他警察解釋,遇到緊急危難,亮槍警戒,已經練成「肌肉反應」,等到危機解除,才會降低武力層級。
員警vs.駕駛:「證件拿一下,哈囉,證件拿一下,不要走。」
還原事發經過,員警一開始就在路邊大聲勸導,隊伍中的白色轎車,卻突然切出車道。
員警vs.駕駛:「不要走,我叫你停下來喔,停下來,證件麻煩一下,你現在違停。」
駕駛坐在車內試圖移車,擋風玻璃顏色好深,員警當下實在無法確認,對方有沒有可能直踩油門衝撞過來,隨即拔槍警戒,這舉動引發討論!但定格仔細看,整個流程中,員警先口頭勸導才拔槍,喝斥過程,槍管全朝下,完全沒對著駕駛,最後確認駕駛沒再往前衝,也立刻把槍收起來,警察的手,握在槍把的時間,只有短短30秒。
其他警察:「法律規定的話遇到緊急迫害的話,其實是可以喝令對方是雙手舉高,然後持槍警戒,其實已經有SOP就是練成肌肉訓練,就是遇到狀況的時候不容許你再去思考說,你拔了槍之後會有什麼狀況才去拔,我們在對方不知道是什麼狀況之下,我們一定是用最高武力的層級來面對他,等到確認說對方是沒有危害之虞,我們才會把武力的層級降低。」
警政署統計,每年都有上百名警察因公受傷,去年甚至有10名警察因公殉職,今年上半年也有三名員警在勤務中喪命,這20年來28名警察分別在勤務中被刺死、被槍殺,甚至出車禍被撞死。
這回波麗士大人擔心,有人會在街頭恣意衝撞,高度警戒是保護自身與人民的安全,拔槍時機,在法律保障下,也是守護警察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