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密貨幣交易所FTX狀告創始人追索逾10億美元
現已破產的美國大型加密貨幣交易平台FTX公司向法院起訴公司創始人薩姆·班克曼-弗裡德及其他前高管,希望追回遭被告“挪用”的逾10億美元公司資金。
△薩姆·班克曼-弗裡德(資料圖)
FTX向設在特拉華州威爾明頓市的聯邦破產法院提交訴狀,所列被告包括主管FTX姊妹企業阿拉梅達研究公司的卡羅琳·埃利森,還有FTX前技術主管加裡·王、前工程主管尼沙德·辛格。
FTX指控上述被告一邊持續挪用公司資金購買豪宅、給自己發獎金、充作政治捐款、進行金融投機活動等,一邊製造“史上最大規模之一的金融騙局”。
訴狀所指挪用資金狀況發生於2020年2月至2022年11月間,即直到FTX因為資金鍊斷裂、援用聯邦《破產法》第11章申請破產保護為止。FTX稱,根據《破產法》或特拉華州法律,相關“欺詐性轉賬”可以被追回或撤銷,包括班克曼-弗裡德“贈予”父親的1000萬美元款項,後來這筆錢部分用於支付班克曼-弗裡德應對聯邦刑事訴訟的律師費。
訴狀稱,“上述轉賬都在(FTX相關實體)資不抵債的狀態下發生,而各被告心知肚明”。
班克曼-弗裡德1992年出生於加利福尼亞州,2017年與埃利森等人聯合創立阿拉梅達研究公司,2019年又與加裡·王創建FTX,將其打造成美國規模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之一,其估值一度高達320億美元。從2022年秋開始,這兩家企業被媒體揭露涉嫌相互勾結以操縱交易、不當獲利等,到年底終於資金鍊斷裂、申請破產保護,令眾多投資者損失慘重。
班克曼-弗裡德隨後辭去FTX首席執行官職務。他去年年底在FTX註冊地巴哈馬被捕後被引渡回美國,面臨欺詐、洗錢、違反競選資金法等十幾項聯邦刑事指控。他不認罪,已取保候審。相關庭審預定今年晚些時候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