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母用養老金幫帶外孫5年,女婿過河拆橋要轟人,一句沒義務養你們惹怒二老:該滾的是你
陳阿婆這段時間心力交瘁,年紀大了,自己的錢也沒了,還淪落到被女婿趕走的下場。
陳阿婆和老伴膝下只有一個女兒,兩人對女兒投入的時間精力很多,
女兒長大成人也很有出息,孝順懂事,是陳阿婆的心肝寶貝。
女兒讀完大學畢業後,陳阿婆原本想讓女兒學成歸鄉,在家鄉找到一份合適安穩的工作,
再替她物色一個合適的如意郎君。
但是,一向孝順聽話的女兒拒絕了陳阿婆的安排。
女兒上大學時談了戀愛,男友是外地人,
女兒畢業後就在男友的城市租了房找了工作,想和男友在外地結婚。
陳阿婆想盡了辦法勸女兒服從她的安排,但女兒一意孤行,壓根不理會陳阿婆的要求。
陳阿婆嘴皮子都快磨破了,女兒還是很固執地堅持己見,
陳阿婆和老伴兩個人拗不過遠在外地的女兒,也不舍得讓女兒狠心割其所愛,只能妥協了這門婚事。
女婿出身在鄉下,家境不富裕,也沒什麼人脈背景,
家中還有個失業弟弟,親家也沒有工作,等於說是女婿一家子人全靠女婿養活。
陳阿婆很心疼女兒嫁到這樣一個家庭裡,
和老伴商量決定給女兒買一套房子,當作是嫁妝,減小一些她的壓力。
房子只寫了女兒一個人的名字,女兒也就省去了租房的錢,經濟上緩和了很多。
結婚不到一年,陳阿婆和老伴又努努力給女兒買了一輛車,
就因為心疼女兒每天要坐捷運和公交上班,有車的話方便她的通勤。
房子車子安排好以後,陳阿婆和老伴才松了一口氣,至少女兒日常生活沒有什麼需要太操心的地方了。
後來,女兒懷孕生子了,按照習俗來說,應該是親家去照顧女兒的月子和孫子,
可到了時間,親家也沒有守在女兒身邊照顧她。
陳阿婆坐不住了,她不想女兒吃這麼多苦頭,便主動搬到了女兒家,親力親為地照顧女兒和孫子。
起初,只有陳阿婆一個人在女兒家做著保姆的活,家務、
孩子一個不落,老伴在老家上班。這樣的生活一共持續了五年。
五年過去,老伴退休年紀也到了, 便和陳阿婆一起照顧孫子,也幫著做女兒家的家務。
這期間,孫子基本上都是靠陳阿婆和悉心照顧和老伴的養老金長大的,女婿基本上沒怎麼管過孩子。
孩子也很快到了上小學的年紀,白天可以在學校度過一大段時間,
不再需要老兩口收著,老兩口也做起了就在女兒家養老的打算。
老兩口覺得,現在在女兒家的生活還算平穩,雖然家裡的房子車子都是自己出錢買的,
甚至每個月還要拿養老金貼補家用,但他們能和女兒一起生活,也就知足了。
要是之後女兒打算生二胎了,老兩口的身體還算不錯,
雖然不像以前一樣什麼活都擔著,但至少能給女兒一個照應。
老兩口的想法很好,可女婿竟然沒能讓他們如願。
這些天,孫子才去上小學沒多久,老兩口也沒開口和女兒女婿說他們的養老安排,
女婿就開口打發陳阿婆和老伴回老家了。
女婿說:「爸媽,謝謝你們這幾年的照顧,但現在孫子可以自己去上學了,
你們也必要在這個家裡呆了。說白了贍養你們這事兒,我沒義務」
陳阿婆和老伴氣得不輕,現在家裡不需要人干活了就讓人家拍拍屁股走人嗎?
女婿接著說:「我本來也對你們沒有贍養義務,可我還是養了你們將近六年,
也該結束了,之後我要接我自己的父母來家裡養老了。」
此話一出,女兒氣得和女婿吵了起來:「你養了六年?房子是你買的嗎?
車子是你買的嗎?我坐月子你照顧了嗎?孩子你何時去管過他?
奶粉錢衣服錢你出過嗎?你每個月賺的錢基本上都給了你父母,你哪裡來的臉說你養了這個家?」
女婿漲紅了臉,辯駁道: 「你父母有錢,還有養老金,我父母沒有,
這不是應該給我們小家做的嗎?現在你父母老了還可以回去生活,我父母老了怎麼辦?
我不養他們誰養?我已經仁至義盡了!」
女兒和女婿在家裡吵得不可開交,女兒甚至提出要和女婿失婚,
女婿也依然堅持自己原來的想法,讓陳阿婆和老伴離開,接自己的父母來家裡。
不僅如此,女婿還責怪女兒小肚雞腸,為人自私。
陳阿婆和老伴哪裡見得女兒受這種欺負,直接說要收回現在這套房子,隨便女婿和他父母去哪裡住。
這時女婿才減弱了吵架的聲音,對待女兒的態度才有所收斂。
陳阿婆和老伴拉著女兒進了臥室,和她單獨說:
「你的丈夫是你自己選的,我們當初勸了你很久你都不聽,鬧成現在這個樣子,也沒法回到從前了。
現在面前有兩條路,你和他離,我們和你一起養孩子,趁著我們還能動,剛做的家務我們做,能出的錢我們可以出;
另外一條路,你還要和他在一起,那我們就把房子和車子收回來,你們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
女兒聽完這段話,沒有立刻回答,而是一副眉頭緊皺的樣子。
陳阿婆了解女兒,她看到女兒這副樣子,就知道女兒還對女婿留有舊情,一時半會肯定不會失婚。
陳阿婆和老伴狠了心,把房子的房產證還有車鑰匙、行駛證什麼的全都拿走了,收拾行李回了老家。
出女兒家門的路上,他們忍不住鼻頭一酸,這麼些年的辛苦,女婿不但不感激,還咄咄逼人。
他們也認為,女婿之所以這麼囂張,也和女兒的此次妥協有關系,
他們這次就要給女兒一個大教訓,不然記吃不記打,以後人生路還長,不能一直吃這種虧。
陳阿婆和老伴給了女兒女婿三個月的時間,讓他們馬上搬出去,
也算是一個比較長的緩和期限了。現在兩家人已經一個月沒有過聯繫。
各位看官,你們覺得陳阿婆和老伴的做法對嗎?女婿甘心就這樣走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