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欲修《選罷法》排黑 林楚茵提案加碼:候選人應公開前科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研擬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若涉及「黑、金、槍、毒」者,經判刑確定,不得參選。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昨(11)日表示,她正在提案修正《選罷法》,要求公職候選人公開前科紀錄 ,目前已達連署門檻。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5日宣布推動《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法,要將黑、金、槍、毒都排除在候選人資格裡面,包括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洗錢防制法》等,都列入第26條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對此,林楚茵昨日於臉書加碼要求,面對民眾對於政治人物不能涉入黑金槍毒的要求,更應要求候選人必須公開「黑歷史」,因此她正在提案修正《選罷法》,要求公職候選人公開前科紀錄 ,目前已達連署門檻。

林楚茵說,過去的《陽光法案》要求候選人公開申報私人財產,這次她要讓陽光再次照向黑金槍毒的候選人們,未來任何想參選公職的候選人,都要依法公開曾經遭判刑確定的紀錄,讓選民能檢視及拒絕。

林楚茵提出兩點倡議,第一,選舉公報載明前案紀錄;第二,中選會應提供候選人犯罪紀錄查詢之專區。她期待更多朝野立委前來連署,一起支持陽光掃除黑金槍毒的《選罷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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