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X崩盤,加密貨幣將迎來嚴監管?
成立僅3年多的加密貨幣交易所FTX的破產引發了對加密貨幣領域缺乏監管的廣泛質疑,加強對加密貨幣監管的呼聲日益強烈。加密貨幣的監管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
2022年11月,成立僅3年多的加密貨幣交易所FTX破產,這引發了對加密貨幣領域缺乏監管的廣泛質疑,加強對加密貨幣監管的呼聲日益強烈。
包括美國總統拜登在內的G20 領導人11月在印度尼西亞巴釐島舉行會議後在白宮網站上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提高公眾的風險意識、加強監管影響、支持公平競爭環境,同時享受創新帶來的好處,這一點至關重要。我們歡迎金融穩定理事會(FSB)提出的基於“相同活動、相同風險、相同監管”原則建立加密貨幣資產活動監管綜合國際框架的方法。
美國財政部長耶倫日前表示,FTX的崩潰顯示出這個行業的弱點,加密貨幣市場需要“非常謹慎的監管”。
FTX的聯席創始人之一是現年30歲的山姆·班克曼-弗裡德(Sam Bankman-Fried,簡稱SBF)。他起先是創立了加密貨幣做市商Alameda Research,在發現在加密貨幣市場存在巨大套利空間後,他創立了以衍生品業務為特色的FTX交易所。SBF涉嫌挪用FTX的客戶在FTX中的資金給Alameda Research進行大量高風險投資,結果是血本無歸,沒有能力補上挪用客戶資金的窟窿,導致FTX於11月11日申請破產。
加密貨幣領域其實一直問題不斷,而加密貨幣的監管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
第一,從加密貨幣(本文探討的是私人加密貨幣)的誕生看。拿股市來對比一下。從股票的發行來看,股票的發行製度有審批制、核准制、註冊制等。註冊制的監管相對輕一些,但是它也是一種明確的監管制度。發行加密貨幣的過程類似於發行證券,因此加密貨幣的發行也是需要監管的。在美國,加密貨幣在發行時,如果代幣被歸為證券屬性,就要受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監管,對發行方有信息披露的要求。結果很多加密貨幣發行方選擇在美國之外運營或禁止美國人參與項目,以逃避SEC的監管。
其二是加密貨幣的估值。估值其實是對於任何資產來說都是非常重要,估值需要有一套估值體系,需要市場參與者針對估值有相應的共識。而加密貨幣的估值一直眾說紛紜,價值難以確定,就造成了它的投機性非常強,價格時長暴漲暴跌,因此這個領域容易發生一些極端的事件。
第三是加密貨幣的交易。加密貨幣作為一種特別的“資產”,跟其他資產一樣,在一些交易所或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其中有些是場外交易所或交易平台。問題是對於這些場外交易所和交易平台的監管也是缺失或不足的。因為對交易所和交易平台監管缺失,就可能出現兩方面的問題。一是,交易加密貨幣的人,像在其他資產的交易中一樣,可能出現內幕交易、價格操縱等問題。加密貨幣也成為詐騙、洗錢、網絡犯罪等非法活動的重災區。二是,對於這些交易所和這些交易平臺本身也是缺乏監管的,這些交易所或交易平台的實際控制人或者高管,可能為了牟利而發生挪用客戶資金等不法行為。
因此,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應當是一個系統性的事情,而並非“頭疼醫頭,腳疼醫腳”。加密貨幣需要整體的監管架構。
但對加密貨幣的監管面臨不少難題。
第一,“加密貨幣”名為“貨幣”,其同時具備一定的商品屬性、證券屬性以及貨幣屬性,加密貨幣具體該由哪些機構監管,成為一個問題。就美國而言,對加密貨幣的監管,在聯邦層面,涉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美國美國貨幣監理署(OCC)等機構。這也給加密貨幣監管上的協調帶來了難題。
第二,不同的司法管轄區對加密貨幣的要求和監管各不相同,從業機構會選擇在監管力度低的地方註冊和從事交易,以迴避監管。
第三,在加密貨幣監管上的信息披露不足。
目前總體來看,未來國際上對加密貨幣監管趨嚴將成為趨勢。金融穩定理事會(FSB)已經指出,在仔細審查了當前的加密生態系統之後,FSB認為,在存在結構性脆弱性和監管不完全的情況下,這些市場快速增長意味著加密資產市場可能很快就會達到對全球金融體系穩定構成威脅的地步。加密生態系統的發展速度,包括最近的市場動盪,使我們更有理由制定適當的、全球一致的監管框架。
我國對私人加密貨幣的交易採取打擊的態勢。2021年9月,央行等10部門對加密貨幣非法業務活動重拳出擊。2022年8月,國家網信辦發布集中整治加密貨幣炒作亂象的文件,表示將繼續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加密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的打擊力度,依法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對於個人來說,當務之急是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對任何投資都要從兩個角度去看,既要看到它可能的收益,也要評估它可能的風險。只有這樣才能避免被捲入一些龐氏騙局,避免個人財富因此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