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拿中資助選韓國瑜遭判刑 二審結果出爐

中國長沙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長林懷於2020總統大選時,涉嫌拿中國湖南省台辦的金援,除了辦尾牙聚會,更資助機票讓台商返台投票支持韓國瑜,因此遭判3年8月。高等法院今二審改判林懷3年2月,其餘4人維持原判。

2020總統大選時,中國長沙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長林懷涉嫌拿中國湖南省台辦的金援,在長沙辦尾牙餐會,還資助機票要台商返台投票支持國民黨與總統候選人韓國瑜。

檢方依違反《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林男等7人,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主嫌林懷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另4名台商各1年8月,全案可上訴。

今二審結果出爐,高等法院改判林懷3年2月,其餘4人包括湖南省衡陽辦事處主任沈斌、中華兩岸新家庭協會會長蔣明霞、中華湖南邵陽旅台同鄉會理事長張國君、台商莊垣漳維持1年8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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